中医临床科室设置与建设 中医临床科室是综合医院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主要力量,是落实中西医协同的重要支撑,应在医院中医药工作中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应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并发挥好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基本要求 (一)中医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能够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及中医适宜技术等中医药服务。 (二)紧密结合医院的发展重点和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领域及病种,分层次、分阶段开展中医专科(专病)建设。 (三)积极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其他临床科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探索开展中医药嵌入式服务,支持中医类别医师进入临床科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或与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多学科诊疗团队(MDT),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 (四)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 二、科室设置 (一)三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组,诊疗科目设置中医二级科目。 (二)三级综合医院应根据临床专科发展和建设情况设立中医病床,原则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的5%。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中医病区。 (三)鼓励和支持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 (四)设立中医门诊,有条件的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开设不少于3 个中医专业,有条件的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开设不少于2个中医专业。开设中医专业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皮肤科等专业。 (五)有条件的医院可在门诊设立体现中医诊疗特色的中医综合治疗区,在病区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根据临床需求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等服务。 三、人员配备 (一)中医病房每床至少配备0.4
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医师配置能满足三级查房制度的基本要求。 (二)中医门诊根据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和工作量的大小,合理配备一定数量和层次的中医类别医师。承担中医临床带教任务的中医临床科室,可适当增加中医类别医师的数量。 (三)三级医院,至少有1
名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二级医院,至少有1 名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 (四)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原则上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 年以上。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原则上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五)中医临床科室的护士应当具有中医护理学背景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的岗位培训,能够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六)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医护理学背景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的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四、医疗用房 (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 平方米;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 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 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三)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或治疗室的净使用面积均不低于18 平方米,能满足中医药服务的开展。 (四)医疗用房的布局和内部设计要体现中医诊疗的特点。有条件的医院应集中设置中医诊室、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及中药房,以形成相对独立、便捷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五、设备配置 根据专科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等。 (二)按照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医药业务工作的需要,积极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三)推进中医临床科室患者住院病案首页采用中医疾病诊断及编码,门诊处方采用电子处方,并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文件规定书写。中医药相关信息数据采集、利用分析等需求功能实现纳入医院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予以保障。 (四)承担中医药临床教学任务的中医临床科室,鼓励为其配备示教室及与教学相关的仪器设备。 (五)医院应为中医临床科室开展实验研究提供必要条件,具备招录研究生资格的导师所在的中医临床科室应配置相应实验室或开放公共研究平台。 六、临床能力建设 (一)有条件的中医临床科室应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以中医临床实践为依托,围绕若干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并持续稳定开展的重点病种,在不断挖掘整理中医经典和总结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基础上,梳理中医药在不同疾病和疾病发展不同阶段的治疗优势,研究解决治疗难点,提升临床疗效。 (二)建设擅长治疗的优势病种。规划并培育擅长治疗的优势病种。针对确定的优势病种,坚持中医药特色治疗,积极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制定并实施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及评估方案,定期对优势病种疗效及中医药特色优势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梳理治疗难点,持续优化中医诊疗方案。 (三)开展中医特色护理。开展辨证施护,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专病)护理制度,制定中医护理质量评价方案,开展中医特色护理评价并持续改进。 (四)使用开发特色中药制剂。重视名家学术经验传承及临床实践经验总结研究,研制、开发、生产临床疗效明显的经验方和特色制剂。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开发生产,若无生产条件,可与具备资质的医院或制药企业联合生产院内中药制剂。 七、规章制度 (一)建立科室行政管理制度,包括科室建设发展规划、人员岗位职责、人才培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科研与教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分配制度等。 (二)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中医护理工作指南》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和相关医疗护理技术诊疗操作规范,建立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加强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