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登革热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21〕5号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登革热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784—2021 登革热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标准.pdf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5日
登革热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标准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惠利民公共卫生健康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立丰、刘起勇、赵彤言、曾晓芃、段金花、刘礼平、蔡松武、廖如燕、彭志强、李静、甘露。WS/T 784—2021
登革热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标准(正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现登革热疫情时,媒介伊蚊的应急监测与控制的原则、方法、技术和效果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出现登革热疫情时白纹伊蚊(Aedes albopictus)和埃及伊蚊(Aedes aegypti)的应急监测和控制;出现基孔肯雅热、黄热病、寨卡病毒病等疫情时媒介伊蚊的监测与控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797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蚊虫 GB/T 31714 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 空间喷雾 GB/T 31715 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 滞留喷洒 GB/T 31717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环境治理 蚊虫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登革热疫情 dengue fever epidemic situation 出现输入性或本地感染登革热病例的情况。 3.2核心区 core area 以报告病例或感染者住所或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半径不少于100 m的范围。 3.3警戒区 precautionary area 以报告病例或感染者住所或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半径400 m除核心区外的范围。 3.4监控区 monitoring areaWS/T 784—2021 根据登革热风险等级和流行季节等因素,在本地警戒区外围划定的一定范围。 3.5布雷图指数 Breteau Index;BI 平均每百户内外有伊蚊幼虫(蛹)孳生的积水数量。 3.6诱蚊诱卵指数 Mosquito Ovitrap Index;MOI 平均每回收的100个有效诱蚊诱卵器中伊蚊成蚊或(和)伊蚊卵阳性的诱蚊诱卵器数量。 3.7绿篱喷洒 vegetation barrier spray 主要以低容量喷洒方式,将持效性药物覆盖在灌木篱笆或植被上,以维持其持久药效的药剂喷洒方式。 3.8滞留喷洒 residual spray 主要以粉粒或药膜的方式覆盖在靶体表面上,以维持其持久药效的药剂喷洒方式。 4 应急监测与控制启动、原则与目标 4.1 启动 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启动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 a) 有登革热病例出现,并且发生登革热病例的核心区布雷图指数大于或等于 5 或诱蚊诱卵指数大于或等于 5。 b) 无病例报告,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大于 20,经风险评估认为需要启动。 4.2 原则 首先快速杀灭成蚊,随即采取清除伊蚊孳生地的综合防控措施。 4.3 目标 核心区在1周内布雷图指数和诱蚊诱卵指数均降到5以下,警戒区和监控区2周内布雷图指数和诱蚊诱卵指数均降到5以下。 5 应急监测与控制储备 5.1 物资储备 灭蚊药物(推荐使用的灭蚊幼剂参见附录A中的A.1,推荐使用的成蚊化学防制用药物参见附录A中的A.2)、蚊虫监测工具和施药器械(参见附录A中的A.3)、个人防护用品(参见附录A中的A.4)等。 5.2 技术储备 掌握本区域伊蚊的孳生地分布和对杀虫剂的敏感性情况,具备现场评估控制效果的能力,开展监测与控制、效果评估的操作培训演练。 5.3 人员储备 每个市(县、区)建立具有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技能的专业技术队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有病媒生物防制的相关技术人员。 6 应急监测和控制 6.1 核心区、警戒区及监控区的确定 根据登革热流行特点与范围,确定核心区、警戒区及监控区的范围,并在地图上标示。 6.2 应急监测 6.2.1 幼虫密度监测 按照 GB/T 23797 的要求,幼虫(蛹)采用幼虫吸管法和路径法监测,计算布雷图指数和路径指数,监测要求如下: ——幼虫吸管法: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调查不少于 100 户。收集阳性容器中的蚊幼进行种类鉴定,填写登革热媒介伊蚊幼虫密度监测记录表——幼虫吸管法(参见附录 B 中的表 B.1); ——路径法:监测 2000 m~3000 m 外环境路径,检查沿途可能存在的幼虫(蛹)容器与小型积水,及时记录发现的幼虫(蛹)阳性容器数和小型积水处数,填写登革热媒介伊蚊幼虫密度监测记录表——路径法(参见附录 B 中的表 B.2)。 登革热疫情发生 2 天内,核心区进行 1 次布雷图指数和路径指数监测,随后每 3 天重复一次;警戒区每周监测 1 次;监控区每 2 周监测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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