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成蚊密度监测 按照 GB/T 23797 的要求,成蚊采用诱蚊诱卵器法和双层叠帐法,要求如下: ——诱蚊诱卵器法:每 3 户~5 户或每 50 m~100 m 距离布放一个诱蚊诱卵器,主要布放于家庭环境的庭院、阳台、天台的花草树荫下,或室外环境的树木、花草、灌木篱笆或灌木丛下。连续布放 4 d,第 4 d 收集诱到的成蚊及蚊卵,并分类鉴定, 填写登革热媒介伊蚊成虫密度监测记录表——诱蚊诱卵器法(参见附录 B 中的表 B.3); ——双层叠帐法: 选择避风遮阴处放置蚊帐,选择当地媒介伊蚊成蚊活动高峰时段进行监测。监测时,一人作为诱集者坐或站立于封闭的内蚊帐中,暴露两条小腿,另一人作为收集者,做好个人物理防护后,在双层帐间隔空间内利用电动吸蚊器或手持式蚊虫采样器收集蚊虫。监测每次持续 30 min,对蚊虫进行收集、分类和计数,填写登革热媒介伊蚊成虫密度监测记录表——双层叠帐法(参见附录 B 中的表 B.4)。 核心区每周1次。警戒区和监控区每2周1次。 6.3 应急控制 6.3.1 健康宣教 通过各种公共宣传媒体,宣传登革热疾病的危害、媒介伊蚊的危害、孳生特点和栖息习性等;宣传社区环境、公共场所和家居清除伊蚊孳生地的重要性和方法;宣传如何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和家居灭蚊等相关知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防蚊灭蚊工作。 6.3.2 防护措施 6.3.2.1 个人防护 登革热疫区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长袖衣裤、使用蚊虫驱避剂避免蚊虫叮咬。 6.3.2.2 医院和家庭防护 收治登革热患者的医院病房应使用蚊帐、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并适时灭蚊。 家庭提倡使用蚊帐、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蚊措施;可使用蚊香、气雾剂等家用卫生杀虫剂进行驱蚊、灭蚊。 6.3.3 孳生地处理 6.3.3.1 基本要求 按照GB/T 31717的要求,在核心区、警戒区和监控区广泛清除蚊虫孳生地。无法清除的积水可使用灭蚊幼剂,常用灭蚊幼剂种类参见附表A中的表A.1,常见的媒介伊蚊孳生地参见附录C。 核心区1周内布雷图指数小于5或路径指数小于0.8, 警戒区和监控区2周内布雷图指数小于5或路径指数小于0.8。若未达到要求,应继续开展孳生地处理工作。 6.3.3.2 翻盆倒罐 室内外环境清除闲置无用积水,清除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容器应当逐一翻转倒放,确保不会形成积水;清除卫生死角和绿化带、绿篱、灌木丛等的杂物、垃圾和废弃容器。 6.3.3.3 管理容器饮用水 将饮用水容器、储水池、屋顶二次供水的水箱和其它功能性容器积水严密加盖。每3 d~5 d彻底清洗1次家用饮用水容器、储水池;有伊蚊孳生的饮用水容器、饮用储水池应先杀灭幼虫,再彻底清洗。 6.3.3.4 管理水生植物 疫情流行期间倡导不种养水生植物;种养水生植物时宜采用防蚊方式;种养水生植物的花瓶,每3d~5 d换水1次,并冲洗植物根部,彻底洗刷容器内壁;大型莲花缸、池,可放养食蚊鱼等,也可投放灭蚊幼剂。 6.3.3.5 处理市政管网的管道井 密闭管道井盖,必要时使用灭蚊幼剂或防蚊油处理积水。 6.3.3.6 管理轮胎 轮胎要求存放室内或避雨的场所。室外放置的轮胎,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或作打孔处理,并防止积水,必要时使用灭蚊幼剂或防蚊油等。 6.3.3.7 治理竹筒、树洞 竹筒、树洞要用灰沙等堵塞,或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字或“*”砍刀法,使其有裂缝不再积水。 6.3.3.8 治理建筑物凹陷积水 在建筑物的反梁结构和平顶屋设置排水槽,排水槽每周疏通和清除淤积1次;雨棚改建成斜坡,防止积水。 6.3.3.9 处理地下车库的排水沟、集水井 疏通排水沟,排清积水,排水沟汇入集水井入口处安装防蚊装置;集水井密闭。如发现有蚊幼孳生,可采用灭蚊幼剂,也可倒入适量的防蚊油覆盖水体表面。 6.3.3.10 管理其它无法清除的积水 生产洁具、陶器、厨具、瓶罐的场所和建筑工地等,应完善管理,避免积水。对于无法清除的积水,可投放灭蚊幼剂处理。 6.3.4 成蚊的化学防制 6.3.4.1 基本要求 采用化学防制方法杀灭成蚊,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a) 药物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 b) 根据日常抗药性监测和现场药效评估结果,选用敏感有效药物,确定药物使用浓度和剂量; c) 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场所选用空间喷雾(超低容量、烟雾)、绿篱喷洒和室内重点滞留喷洒; d) 核心区 1 周内诱蚊诱卵指数小于 5 或双层叠帐法帐诱指数小于 0.9,警戒区和监控区 2 周内诱 蚊诱卵指数小于 5 或双层叠帐法帐诱指数小于 0.9。若未达到要求,应继续开展综合灭蚊措施。 6.3.4.2 空间喷雾 6.3.4.2.1 范围 在核心区、警戒区迅速开展空间喷雾杀灭成蚊。 6.3.4.2.2 方法 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机或烟雾机,参考药物产品说明书将药物稀释一定倍数,在确定的区域内实施喷洒,具体操作方法应按照GB/T 31714的要求。常见药物参见附录A中的表A.2。 最佳的用药时间为早上7时—10时和下午16时—19时(或当地蚊媒活动高峰时间段)。 核心区每3天处理1次,连续3次,以后每周1次,直至应急状态结束;警戒区和监控区开始与核心区同步处理1次后,再根据蚊虫监测结果考虑是否再进行处理。 6.3.4.3 绿篱喷洒 6.3.4.3.1 范围 在核心区和警戒区范围内的媒介伊蚊孳生栖息灌木篱笆、灌木丛和竹林等进行喷洒。 6.3.4.3.2 方法 采用低容量喷雾器(雾粒中径100 μm~200 μm),参考药物产品说明书将药物稀释一定倍数,重点喷洒在社区建筑物周围的2 m以下灌木篱笆和灌木丛等绿化带,公园2 m以下竹林、灌木篱笆、灌木丛,马路两侧绿篱。将药物施于植被枝叶背面,喷头斜向上30°均匀喷雾,以灌木叶片湿而不滴为宜。 常见药物参见附录A中的表A.2。 6.3.4.4 滞留喷洒 6.3.4.4.1 范围 在核心区和警戒区范围内媒介伊蚊孳生栖息场所,如地下室、楼梯间、室内阴暗角落、收治病人医院病房的纱门纱窗等进行重点滞留喷洒。 6.3.4.4.2 方法 采用常量喷雾器,参考药物产品说明书将药物稀释一定倍数,喷洒于蚊虫孳生栖息场所,具体操作方法见GB/T 31715。常见药物参见附录A中的表A.2。 7 应急监测与控制终止 采用布雷图指数和诱蚊诱卵指数进行评估。布雷图指数和诱蚊诱卵指数均在 5 以下,在 25 d 内无新发病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可结束本次应急处理工作。 注:附录请下载本文开头pdf版全文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