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48号) ... ... ... ... ... . ...

2021-8-5 14:12| 发布者: 中国文化| 查看: 3275|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依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和《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制定,适用于医用独立软件医疗器械,不包括软件组件(非独立软件)。是对备案人、注册申请人、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

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48号)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2.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3.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4.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5.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6.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712

 

 

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依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和《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制定,用于指导医用软件产品通用名称的制定。

本指导原则是对备案人、注册申请人、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若有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采用,并应提供充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用独立软件医疗器械,不包括软件组件(非独立软件)。

二、核心词和特征词的制定原则

(一)核心词

本领域核心词是对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预期用途的软件的概括表述。如“手术计划软件”、“辅助诊断软件”、“处理软件”、“分析软件”等。

(二)特征词

医用软件涉及的特征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使用部位:指产品发挥其主要功能的患者部位,可以是人体的系统、器官、组织、细胞等,如冠脉、肺部等。

——处理对象:指软件处理的医学图像或医学数据的类型,如CT影像、心电数据、造影剂剂量、骨密度值、尿沉渣显微图像等。

——技术特点:指特殊作用原理、机理或者特殊性能的说明或者限定,如近距离、立体定向、穿刺等。

——适用场景:指产品的临床适用场景,如神经外科、耳鼻喉科、牙科等。

(三)特征词的缺省

指术语表中某一特征词项下,其中惯常使用或公认的某一特性在命名中不做体现,以遵从惯例或方便表达的处理方式。例如心电处理软件,缺省处理的是静息形态的心电信号,如果处理动态心电信息,需要明确说明为“动态心电”。

当以使用部位、处理对象或适用场景等作为特征词时,若存在多个命名术语的情形,应明确其在通用名称中的位置,列出需要缺省的术语,其他特定情况的命名术语可不一一列举。

三、通用名称的确定原则

(一)通用名称组成结构

医用软件通用名称按“特征词1(如有)+特征词2(如有)+特征词3(如有)+核心词”结构编制。

(二)核心词和特征词选取原则

核心词和特征词应根据产品真实属性和特征,优先在术语表中选择。对于术语表未能包含的,新产品或原有产品有新的特征项需要体现,或者需在某一特征项下加入新术语,可对术语表进行补充或调整。

核心词应在该类别项下选择最适合产品属性的核心词,核心词不可缺省。

特征词则应按照产品相关特征,依次在术语表中每个特征词项下选择一个与之吻合的术语。未一一列举的使用部位、处理对象、预期目的等特征词,由指南应用方根据产品实际情况,自行选用相应的专业术语。

(三)特别说明

1)独立软件的输入数据可来源于不同种类设备,主要根据其预期用途、处理对象等进行命名。

2)命名术语表按照是否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分为2大类:辅助决策类软件(表1)和非辅助决策类软件(表2~表9)。表2~表9参照21分类子目录顺序进行排序。

3)如果表2~表9中的产品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则需要将核心词中的“软件”替换为“辅助决策软件”进行命名。由于涉及的术语表过多,不在术语表中体现本部分内容。例如放射治疗轮廓勾画软件如采用非人工智能技术,命名为“放射治疗轮廓勾画软件”;如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则命名为“放射治疗轮廓勾画辅助决策软件”。

4)为更准确描述处理对象的数据类型,本命名指导原则对以下词语进行说明:

——医学数据:所有医疗设备产生的数据的统称,包括医学影像、生理参数数据和体外诊断数据。

——医学影像:指医用影像设备产生的数据,例如CT影像、超声影像、内窥镜影像、病理影像、显微影像等。

——生理参数数据:指医用电子设备产生的数据,例如心电数据、脑电数据、呼吸睡眠数据等。

——体外诊断数据:指体外诊断设备产生的数据,例如肺癌基因数据、血液检验数据等。

5)移动独立软件可选择移动作为特征词。

四、命名术语表

在表1到表9中,列举了医用软件各子领域典型产品核心词和特征词的可选术语,并对其进行了描述。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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