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人员检测能力考核评估 8.2.1 实验室主任、技术主管及检测人员应参与实验室检测项目相关的继续教育。 8.2.2 实验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应建立检测人员技能评估的计划和程序文件,至少每年对相关人员的技能进行一次评估并记录。 8.2.3 实验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应对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进行考核并记录。第一年至少考核两次,一年后每年至少考核一次,每当检测方法或者仪器发生变更时考核一次,离岗 6 个月及以上人员再上岗前应增加考核一次。 8.2.4 实验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应每年至少一次向检测人员发放相应的特定质控物作为盲样,以验证检测人员对相应质控物的检测能力。实验室应保留每位检测人员的验证结果至少两年。 8.2.5 检测能力考核评估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常规检测项目操作的规范性,包括样本的准备、处理和检测; b) 实验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 c) 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d) 仪器保养和操作的正确性; e) 质控记录、PT/EQA 结果、仪器维护记录的完整性; f) 通过已检测样本、室内盲样、室间质评样本评估其检测能力; g) 综合评估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8.3 试剂质量控制 8.3.1 试剂标记 检测试剂应按5.3中的要求进行标记。 8.3.2 供货商评价 8.3.2.1 建立实验室认可的供货商评价系统,供货商资格满足实验检测要求。 8.3.2.2 建立合同审计制度。 8.3.2.3 建立供货商所提供试剂的质量证明和质控报告记录档案。 8.3.3 试剂管理 8.3.3.1 建立实验室常用试剂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试剂名称/化学式、毒性、制造商和货号、制备要求、储存要求。 8.3.3.2 建立实验室试剂使用记录/质控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试剂名称、批号、接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日期或开启日期、配制人或开启人签名。 8.3.3.3 所有过失效期的试剂应废弃。 8.3.3.4 商业试剂盒不同批号间的试剂不应混用,除非制造商经实验证明其对检测结果无影响。 8.3.3.5 建立实验室试剂库存清单,以保证检测期间试剂的供应,试剂库存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上一批订购量、订货周期、最小库存量。 8.3.4 试剂性能记录 8.3.4.1 每种试剂在用于检测前,都应满足其最低标准要求。 8.3.4.2 每批新试剂用于检测前,应检测其性能指标,应与现用试剂具有同等质量、达到同样性能标准。 8.3.4.3 当试剂性能指标超出可接受误差范围时,应重复实验并上报实验室技术主管。 8.3.5 试剂质控的程序 应制定试剂质控程序,详细说明质控过程,质控记录应存档。该记录内容应包括试剂性能的可接受范围和与历史数据的比对。对于HLA基因分型,试剂质控主要针对引物和探针的特异性。 8.3.6 试剂不能使用的原则 新批号试剂检测结果与预期结果不符,不同批号试剂平行检测中新批号试剂结果偏离较大,试剂造成质控品的检测结果错误,试剂中发现有污染。 8.3.7 引物的质量控制(SSP方法) 8.3.7.1 使用 DNA 阳性质控品检测 SSP 引物阳性反应的特异性。若 SSP 板第一孔是DRB1*01 特异的引物,则加入包含 DRB1*01 的 DNA 质控品;SSP 板的每一孔都应加入相对应的阳性 DNA 质控品。质控品可为已知分型的纯合或杂合细胞株,也可使用已分型的患者或 PT/EQA 样本;阳性板的每个反应孔都应出现正确的特异性条带,对于多基因型 SSP 特异性引物,应用多个相对应的 DNA 阳性质控品进行评价。 8.3.7.2 阴性 DNA 质控品用于评估引物的阴性特异性。用两个以上阴性 DNA 质控品对 SSP 板做检测,阴性反应孔应只有内参条带出现;阴性质控品应选择与引物特异性非常接近的 DNA 质控品,特别应针对容易出现假阳性的 SSP 引物。 8.3.7.3 为整体评估 SSP 全套引物的特异性,应对 DNA 质控品做全套引物的完整分型,观察、确认非特异性条带和/或交叉反应出现。 8.3.7.4 应保证所用试剂质量满足检测要求。 8.3.8 探针的质量控制 8.3.8.1 SSO 探针标记的质量控制 8.3.8.1.1 每条探针标记后,需用 DNA 质控品进行检测,保证其敏感性和特异性。 8.3.8.1.2 检测结果应记录在“探针质控工作表”中。 8.3.8.1.3 推荐每次进行 SSO 分型时,同时包含 DNA 质控品。 8.3.8.2 反向 SSO 质量控制 8.3.8.2.1 实验室开发的反向 SSO,新批号的试剂应通过有效 DNA 质控品的确认,以保证每条探针的特异性。 8.3.8.2.2 商业试剂盒用于患者样本检测前,应先用 DNA 质控品进行评价。试剂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用 DNA 质控品监测探针的特异性。 8.4 设备的维护和校准 8.4.1 应监控 PCR 仪、孵育箱、冰箱和水浴箱的温度,用于监控的温度计使用前应进行校准。 8.4.2 PCR 仪反应孔的温度精确性和一致性应进行监控,实验室应规定孔间实际温度偏差和预期温度偏差的可接受范围。 8.4.3 移液器应至少每年校准一次,移液器的使用和清洁应参照制造商的说明书。 8.4.4 测序仪等大型设备应制定日常维护的操作程序、日常维护检查时间表,并记录维护检查结果,保存在维护手册中。 8.4.5 应制定设备维护检查结果的可接受范围,当结果超出可接受范围时采取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记录故障发现过程、记录仪器维修过程、将详细故障告知相关人员、启用备用程序和备用仪器。 8.4.6 设备故障维修后应通过实验来验证满足检测性能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并追溯评估故障前最后一次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8.5 PT/EQA 项目 8.5.1 实验室应参加由授权机构组织的 PT/EQA 项目。 8.5.2 在 PT/EQA 结果回报最后期限前,实验室不应以任何形式与其他实验室交流 PT/EQA 样本的检测结果。如实验室主任管辖范围内多个分支实验室同时参与 PT/EQA 项目,应避免各实验室检测结果的交流。 8.5.3 实验室不应将本实验室的 PT/EQA 样本送至其他实验室进行检测,也不应将检测结果传至其他实验室。 8.5.4 以对待常规临床样本的方式对待 PT/EQA 样本,所有检测人员应参与 PT/EQA 样本的检测。 8.5.5 实验室应对 PT/EQA 样本的接收、保存、准备、处理、操作和检测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及结果报告进行记录并归档。与 PT/EQA 有关的各项记录的复印件至少在实验室保存两年,其中包括 PT/EQA 样本检测结果回报表的复印件、所有与 PT/EQA 组织单位就样本检测的交流记录、实验室主任或技术主管对每次的 PT/EQA 样本检测或相关整改措施的审核报告的复印件。 8.5.6 实验室 PT/EQA 不合格时,应调查和分析引起错误的原因,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同时记录归档。实验室应紧急采取整改措施,确认同类错误未发生在临床样本检测报告中。 8.6 DNA 污染的控制 8.6.1 原则和目的 聚合酶链反应(PCR)可以将DNA片段扩增到百万倍甚至更多,但由于扩增产物可以在后续PCR循环里再次被扩增,因而使用PCR技术的一个风险就是扩增产物的实验室污染。PCR实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监控DNA污染。DNA污染可来自基因组DNA和扩增产物,均可导致假阳性的结果,从而造成实验报告错误。因此,HLA基因分型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标准,进行DNA污染的常规监测。 8.6.2 实验室布局和工作流程 实验室试剂配制、样本制备、扩增及产物检测应分别在3~4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内进行,可根据方法适当调整区域数量。应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每个实验室应建立单向工作流程,使用单向工作流程可减少污染的发生。 8.6.3 实验服和手套 根据实验室情况,宜在试剂配制区、样本准备区、扩增和检测区分别配备专用实验服,出入各区时更换。为减少洁净区污染,每次进入试剂配制区时应配戴或更换新手套。 8.6.4 移液器 试剂配制区、样本准备区、扩增和检测区应分别配备专用移液器。应使用带滤芯吸头以防移液器管腔被气溶胶污染。所有移液器应定期清洗。 8.6.5 试剂 所有用于核酸扩增的试剂应配制后分装,并与样本或扩增产物分开存放,以减少取样次数,降低污染风险。应记录试剂批号,一旦发生污染,可以追溯污染源。 8.6.6 加样 在开盖前宜将反应管快速离心,小心开盖以防气溶胶形成。应在反应管中先加入非样本反应组分(如dNTPs、引物、缓冲液、酶),再加入样本,每加完一个样本要盖好盖后再加下一个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