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

2021-9-23 17:35| 发布者: 中国文化| 查看: 1266|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附件:药品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2021年全国版/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药品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汇总表(2021年全国版/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药品监管领 ...


附件4

药品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汇总表(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共6项)

 

序号

改革事项

审批层级

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

省级药

监部门

 

 

 

取消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

2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省级及设区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不再向药监部门申办筹建审批,直接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

3

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

省级药

监部门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不再向药监部门申办筹建审批,直接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

4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省级药

监部门

 

 

 

取消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5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省级药

监部门

 

 

 

取消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6

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

省级药

监部门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2345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鄂ICP备20008850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zyqjg.com

版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