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1号)

2021-9-28 10:56| 发布者: 国医正宗| 查看: 3030|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1010项,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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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02

一次性使用内窥镜气腹穿刺套管针

一次性使用内窥镜气腹穿刺套管针用适用的ABS等高分子材料制成,由外套管及可配套锁止的穿刺内芯组成;可按材质、设计、尺寸等不同分为若干型号及规格;为内窥镜配套用手术器械,通过在腹壁穿刺并固定,供形成气腹注气通道和腹腔镜或其他手术器械的工作通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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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02

皮肤点刺盒

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合物等制成。由测试头和盘组成。用于过敏人群过敏原的测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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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02

气腹针

由针管、握把、活塞、锁定接头、管芯针等组成,不包含类医疗器械组件。用于腹部内视镜手术过程中建立气腹。基本原理、适用范围、性能和组成结构与已经上市产品相同。豁免情况不包括:使用新型材料,包含高分子、药物、生物制品等特殊涂层的产品,以及具有特殊结构功能、适用范围等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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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03

乳腺组织标记物

通常由推送工具(如:套管针)和标记物组成。标记物一般采用不锈钢、钛、或钛合金材料制成,可包含有辅助定位的的高分子材料。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标记物接触人体组织时间超过30天。用于乳腺组织定位标记。新材料、新设计、新功能的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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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03

一次性使用乳腺定位丝及其导引针

产品中的导引针针管应使用GB 18457中的材料制成,定位丝宜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合金材料制成,临床上使用本产品为了便于手术切除乳腺局部微小病灶,在X射线或超声下用乳腺定位丝及其导引针对病灶进行定位,给临床手术医生以明确的引导,以缩小切口,减少手术损伤。产品性能指标参考YY/T 0880 一次性使用乳腺定位丝及其导引针中的适用部分。豁免情况不包括使用了新材料、活性成分、新技术、新设计或具有新作用机理、新功能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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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04

一次性内窥镜吸引活检针

通常由头部、杆部或软性导管和手柄组成,头部为针形,通过手柄操作传递、控制头部工作。一般头部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无菌提供。豁免情况不包括使用了新材料、新作用机理、新功能的产品,以及用于注射、定位、治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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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02

内窥镜用组织拉钩

内窥镜用组织拉钩采用不锈钢和铝等材料制成,由工作端(拉杆)、器械杆、握把等组成,可按材质、设计、技术参数等不同分为若干型号;以无菌形式提供;供各种内窥镜手术过程中组织的暂时性牵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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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一次性使用皮肤刮匙

由刮匙头、手柄构成,可有防护帽。刮匙头由不锈钢或其他无毒性金属材料制成,手柄、防护帽由塑料材料制成;可按刮匙头内径、手柄形状分为多个规格型号;产品经灭菌,一次性使用;适用于外科手术时刮除坏死组织、皮屑。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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