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3号) ... ... ...

2021-10-6 13:36|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1930|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在《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框架下,针对上市前临床评价,阐明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临床评价报告需包含的主要内容并细化相应要求,为注册人编写上市前临床评价报告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上 ...


④科学证据的支持性资料

支持性资料如包含实验室研究资料,可以附件的形式提交研究方案和报告,建议包括以下内容:研究项目、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过程(包括样本描述、样本量、测试器械以及任何使用的标准等)、预先定义的通过/失败标准以及标准的设定理由、结果总结、定量测试的试验结果可包括平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等、说明是否满足预先定义的接受准则、对测试失败和/或偏离提供简要的解释以及结果的讨论等。若上述内容在非临床资料中已提供,可直接引用。

支持性资料如包含申报产品或其代表性产品的临床数据,可参考下文“等同器械临床数据的总结与评估”的要求提供。对于申报产品的临床试验数据,可在本报告第四部分第(三)款中提交。

3.等同器械临床数据的总结与评估

1)临床数据汇总表

提供临床数据汇总表,从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两方面对数据进行分类。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数据集同时包含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数据。对于临床试验数据、临床文献数据、临床经验数据中的重复部分,需进行剔除。可根据各数据集的贡献,对其进行排序。

注册申请人需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进行文献检索,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文献检索方案、报告以及检索出的文献全文。

对于临床经验数据,如适用,注册申请人需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以附件形式提交上市后监测报告、基于临床经验数据(如登记数据等)的研究方案和报告、不良事件汇总表、临床相关的纠正措施等。

对于临床试验数据,如适用,以附件的形式提交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报告等。

2)临床数据的评价标准及其确定依据

注册申请人可参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附件5建立评价标准,也可根据数据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评价标准(如牛津循证医学中心制定的临床证据水平评价标准等)。

3)临床数据的相关性和贡献

注册申请人可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不同来源数据与申报产品的相关性,对产品临床评价关注问题的适宜性,对证明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贡献。

4.等同器械临床数据的分析

临床数据的分析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对于低风险产品、技术成熟的产品、渐进性设计变更的产品,常采用定性分析。

1)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

说明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评估的分析方法及其选择理由。

通过定性或定量分析,论述纳入分析的数据如何共同论证产品的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即结果的一致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统计学意义和临床意义。

2)安全性

说明安全性评估的分析方法及其选择理由。

通过定性或定量分析,论述纳入分析的数据如何共同论证产品的临床安全性,即结果的一致性、临床安全性的统计学意义和临床意义。

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

①明确产品在各国上市时间、累积销售量、各类别类被不良事件发生数量、估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②分别列明预期不良事件、非预期不良事件,明确对非预期不良时间的风险控制措施;

③对于严重不良事件,应以列表的形式提供事件描述、原因分析、处理方式、处理结果、是否与产品有关等具体信息。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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