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3号) ... ... ...

2021-10-6 13:36|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1931|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在《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框架下,针对上市前临床评价,阐明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临床评价报告需包含的主要内容并细化相应要求,为注册人编写上市前临床评价报告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上 ...


    3.可比器械临床数据的总结与评估

    参考等同器械的相关要求编制。

    4.可比器械临床数据的分析

    参考等同器械的相关要求编制。

(三)通过临床试验数据进行分析评价

1.临床试验设计依据

2.临床试验概述

注册申请人需概述临床试验的基本信息,包括临床试验机

构信息、开展时间、临床试验目的、观察指标、入选/排除标准、样本量、随访时间和试验结果等。对于提交多个临床试验的情形,应阐述各临床试验之间的关系,试验产品是否存在设计变更,并将多个试验和亚组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汇总。

3.临床试验资料

注册申请人需以附件的形式提供伦理委员会意见,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样稿、临床试验报告。

注:对于提交多个临床试验的情形,如适用,可进行定量分析。

(四)适用范围、说明书、标签等

阐明产品的适用范围、说明书和标签所述的临床使用信息是否均有适当的临床证据支持,是否包括可能影响产品使用的所有危害以及其他临床相关信息。

五、结论

临床证据与其他设计验证和确认文件、器械描述、标签、风险分析以及生产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时,可证明:

(一)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

(二)注册申请人宣称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已被证明;

(三)与患者受益相比,器械使用有关的风险可接受。

对于预期需要开展上市后研究的产品,如《临床急需医疗器械附带条件批准上市技术指导原则》所述情形等,注册申请人可提交上市后研究方案概述。

六、临床评价人员

临床评价人员具有的专业水平和经验,包括产品技术及其使用;临床研究方法(如临床试验设计、生物统计学);预期诊疗疾病的诊断和管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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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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