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第二部分:试验设计、实施质量保证(国家药监局 ...

2021-10-12 19:06|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894|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适用于医疗器械产品相关的动物试验设计与实施,不适用于在非活体动物、离体组织或器官上进行的研究,旨在进一步指导申请人在最小负担下更高质量地开展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不替代GB/T 16886系列标准等医疗器械生物 ...


2.对照

申请人宜对是否设立对照组进行分析论证。

若需设立对照组,可根据评价指标特点等选择对照器械和/或对照材料等。宜优先选择已上市的同类器械作为对照,若选择非境内已上市产品,需提供其可作为对照器械的合理理由和证据。

适当时,动物试验中可设立其他适宜对照组,如其他干预手段。

(三)实验用动物

实验用动物的选择对于医疗器械可行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至关重要。建议优先选择实验动物。

在实验用动物选择时,建议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动物试验目的

实验动物通常包括常规实验动物、自发突变实验动物和基因工程实验动物等;实验动物种类可包括啮齿类动物如大鼠和小鼠、非人类灵长类动物如猕猴,其他哺乳动物如兔、犬、猪等,申请人宜根据不同的试验目的选择适宜的实验动物。

如钙磷硅类骨填充材料,在研究其在缺损处的成骨效果时,需考虑动物骨骼自身修复能力对试验结果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完成该动物试验的研究目的,应选择骨骼发育成熟的动物。

如对于生物可吸收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产品,在研发早期的产品降解周期、机械性能、降解产物同组织的相容性及组织反应研究中,可选择小型动物(如兔)来开展研究。产品设计定型后的动物试验研究可采用猪作为实验用动物。

2.宜选用标准化的实验动物

标准化的实验动物主要是指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动物。在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中,宜尽量选用该类实验动物,如使用尚无标准的实验用动物,应说明选择理由,并分析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3.与人体的相似性

宜优先考虑结构(如解剖结构、尺寸)、功能、代谢及疾病特点、生物应答等方面与人体的相似性以及对试验结果的影响,动物与人体相似性越高,则动物试验可行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分析结果外推至人体水平时,支持的证据水平越高。

不同的动物种属及品种/品系可能具有不同的解剖结构和生理特点,导致生物应答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申请人宜根据试验目的选择适宜种属和品种/品系的动物进行动物试验。

如对于腹腔内置疝修补补片,考虑动物与人体在腹壁解剖结构、新生腹膜化程度等方面的可比性因素,宜选择小型猪、比格犬进行动物试验研究。

如对于体外除颤动物试验,因考虑到猪的心脏在解剖学、组织病理学、血流动力学和心肌侧枝循环分布等方面与人类最为相似,宜选择健康的猪进行体外除颤动物试验研究。

4.评价指标敏感性

选择实验用动物时,宜充分考虑动物与评价指标之间的敏感性关系。如生物型人工心脏瓣膜产品,在钙化水平研究的动物试验中,宜选择低龄动物作为钙化水平研究的实验用动物。

5.动物基本要素

动物性别、规格(年龄、体重)、健康和疾病状态、病原体感染情况等均可能会对动物试验结果和结论造成影响,因此实验用动物选择时宜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如对于体外除颤设备的动物试验,成人用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中猪的体重需在30kg80kg之间,小儿用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中猪的体重需在4kg25kg之间。

6.疾病模型的建立

动物试验中宜建立合适的动物疾病模型用于研究,如未建立疾病模型需提供合理的论证。

如通过动物试验评价硬脑膜修补材料的修补效果时,需根据预期用途建立硬脑膜缺损模型。

如对于体外除颤动物试验,宜建立实验用猪的诱发心室颤模型。

7.其他

实验用动物选择时还需考虑环境、营养、动物作息、麻醉方法、手术技巧方法、疾病模型制备方法等因素对试验结论造成的影响。

(四)动物数量

在产品设计研发早期的可行性研究中,由于缺乏较成熟的经验,动物数量可能是预估的,但获得的数据可以为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的动物数量提供设计依据。

产品设计定型后开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一般可结合明确的研究目的、相应的研究假设(如适用)、文献信息、同类产品经验、可行性研究或预试验结果等方面预估动物数量。虽然可直接采用统计学原则估算样本量,但也可能使动物试验所需的动物数量较多。建议动物数量宜充分保证试验结果具有可靠性,且符合3R原则,可不采用统计学方法来估算数量。若在相同试验条件下,动物个体之间呈现出的评价结果具有较大的变异性,需分析变异性原因,如操作方法、产品质量等,适当时宜增加动物数量来获得更加科学和客观的结论。

动物试验如有多个观察时间点,每一观察点的动物数量均应保证试验结果具有可靠性。建议预估动物数量时,考虑因各种原因导致动物过早死亡的情况。

适当时,可在同一只动物多个组织部位使用器械。

(五)观察时间

动物试验的观察时间宜根据试验目的、产品特点、评价指标来进行设定,同时宜参考同类产品的研究情况。动物试验按照观察时间长短可划分为急性研究和慢性研究,急性研究一般是术后即刻/短期观察的研究;慢性研究一般是术后中/长期观察的研究。申请人宜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的作用机理、已有的背景信息等资料确定开展哪种类型的动物试验研究。

在动物试验中宜设置足够的、不同的观察时间点,观察特定时间点的评价指标,评估产品对动物的影响。在研究方案中宜充分说明不同观察时间点设置的合理性,一般可包括术前、术中、术后即刻、术后短期、术后中/长期等。

观察时间点的设置宜考虑医疗器械产品工作原理、预期与人体接触方式和时间、达到生物应答稳态所需时间等方面因素影响。如对于产品腹腔一侧为不可吸收材料的腹腔内置疝修补补片产品,观察时间点宜选择至少28天;对于产品腹腔侧为可吸收材料的产品,宜根据产品预期完全降解或生物应答稳态的时间确定观察时间点。不同评价指标的观察频次可能不同。

当动物试验持续时间较长如生物可吸收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申请人结合已有动物试验结果能够充分说明产品的初步安全性和可行性时,可考虑开展人体临床试验,在开展临床试验的同时需继续完成动物试验。

(六)评价指标

研究方案中需预设评价指标,并在预设的观察时间点对评价指标进行观察。

研究方案中需明确评价指标的具体评价方法如影像学、大体解剖、组织病理学、性能测试等;需明确具体评价指标的观察时间点和频次。评价指标宜有科学、客观的评价标准。

动物试验研究中,宜对任何安全性事件/异常进行记录和分析。

如果发生动物死亡,应详细分析死亡的原因,分析同器械相关性。

三、实施与质量保证

申请人负责发起、申请、组织、监查动物试验,并对动物试验的动物福利伦理、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申请人应保证试验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可追溯,结果可信。

应建立相应的动物试验研究质量管理体系,并维护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必要时接受监管部门检查。

动物试验通用要求可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如GB/T 35823)。

本指导原则仅对动物试验实施与质量保证基本要素进行了建议。

(一)动物试验的实施

医疗器械动物试验应制定试验题目或代号,并在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试验记录中统一使用该试验题目或代号。试验中所采集的各种样本均应标注题目或代号、样本编号和采集日期。

应确保动物试验实施全过程中的动物福利保护,动物在试验期间出现健康、疾病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评估对试验结果的影响。研究方案实施前需经动物伦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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