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剉 (锉)药 从有关材料看,今本古医书中的”锉”字,原本大概是利刀旁的“剉”字居多,现在多用”锉”大概是因为“到”字罕现,打字排版不易有关。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 即《金匮要略》最善本)中都是“剉"字;敦煌古医籍中的药方,也多是”剉”字。 ”锉”是“剉”的通假字,在字典中,锉和到本身都有"铡切,斩剁”的意思。锉又通假"磋”。磋字的本义:①失足跌倒,见《广韵》。②把骨、角制成器物。”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尔雅》 ; 即所谓”切磋琢磨,乃成宝器”——《论衡量知》;”如切如磋”——《诗卫风淇奥》;古代切、磋两字常连用。”切” 字的本义也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所以锉(磋、剉)本身即有古”切”字的含义,并不是我们今天一见锉字就想到”打磨”的意思。 张同君先生《”剉”非”锉”》一文,指出古代中药材加工术语中“剉” 的真正含义是“切、铡、斩、剁”之义,与"锉”有很大区别。《玉篇·刀部》:”剉,斫[zhuó]也”,即刀斧砍劈之意。现在点校古医籍将”剉”统一改为“锉”,会造成严重的误导,给初学中医者或外国读者造成困惑。现在出版的古医籍中的药材加工术语“锉”原本应该都是“剉”字。下文中出现的"锉”字原本也应该都是“剉”字。 药物煎煮前先” 剉”(锉)的处理方法最早出于何时?翻查马王堆出土帛书《五十二病方》、《养生方》、 《杂疗方》 ,未见有”剉”(或”锉”)法。《周家台秦简医方》 、《敦煌汉简医方》、《武威汉代医简》 中也都未规”剉”法。
《灵枢》的最后一篇《痈疽第八十一》: "发于胁, 名日败疵,败疵者,女子之病也。灸之,其病大痈脓。治之,其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锉(艹陵)、翘草根各一升,以水一升六斗煮之,竭为取三升,则强饮,厚衣,坐于釜上,冷汗出至足,已。”出现一个”锉”字,但《灵枢》一书被后人多次校订过,此篇或此词是否汉代就存在则无法肯定。 传世本《伤寒论》中无“锉”或"剉"法;《金匮玉函经》的本文中无”剉”或"锉”, 但在《附遗》中出现一次"锉”(治五噎吐逆....用芦根五两, 锉... );元·邓珍本《新编金匮方论》( 即《金匮要略》)无”锉”, 但出现十处”剉”, 而且此书桂枝汤方后一处用"口父咀” (第十篇) ,一处用”剉” (第十七篇 ),说明在元代, ”剉” 应是古语”口父咀”的通用词。《金匮玉函经·附遗》和《新编金匮方论》中的“剉” 似乎也不是东汉时代就有的,而是后世用词的“污染”所致,因为通篇《伤寒论》后不见此字。梁永宣《葛洪<肘后备急方>与张仲景<金匮要略>对比研究》一文就考证认为 ,今本《金匮要略》中有些内容应该是出自葛洪的东西。 今本《小品方》(约撰于公元454-473年)中有几个”锉”(剉) , 但1985年从日本尊经阁文库《图书分类目录》医学部中发现《小方》残卷中,未现有” 剉”字。 此残卷《小品方》据考当在七世纪前半叶就传入日本。 今本陶弘景《本草经集注》( 成书于公元490年左右)中,有“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麻黄皆折去节 ,令理通,寸锉之;有小草、覆五分锉之;细辛、白前三分锉之”( 此句《医心方》为"麻黄皆折去节,令理通,寸斩之, 小草、表五分斩之, 辛、白前三分斩之。丸散膏中,则细锉也”; 敦煌文书中的龙.530此处内容与《医心方》相同) ;”白胶…..又一法即细锉(鹿)角,与一片肝牛皮,角即消烂矣,不尔相厌,百年无一熟也”; "鳖甲....经.... ; "虾蟆...取肥者,锉,煎膏,以涂玉,亦软滑易截。古玉器有奇特,非雕琢人功者,多昆吾刀及虾蟆肪所刻也”;“鹿肉温,主补中,强五脏,气锄,生者治口僻,锉薄之。”《序录》中的用词应该本属陶氏,可知陶氏所说”锉”有斩、切之义。而陶氏所说的“口父咀”却是细切。 由上可知,"剉”法处理方剂中的药材,在南北朝之前的医书是否真有这种说法并不能确定,但大约在陶弘景时代的医书中应该是已经出现这种说法的。
南北朝时代出现”锉"药材的说法还见于其他史料。《陈书·列传第三十·始兴王叔陵》 记载:“…...及高宗不豫,太子诸王并入侍疾。宗崩于宣福殿,翌日旦,主哀顿俯伏,叔陵以锉药刀斫后主中项。太后驰来救焉, 叔陵又斫太后数下。后主乳媪吴氏,时在太后侧,自后掣其肘,后主因得起。叔陵仍持后主衣,后主自奋得免。长沙王叔坚手镒叔陵,夺去其刀,仍牵就柱,以其褶袖缚之。时吴媪已扶后主避贼,叔坚求后主所在,将受命焉。叔陵因奋袖得脱,突走出云龙门,驰车还东府,呼其甲士,散金银以赏赐,外召诸王将帅,莫有应者,唯新安王伯固闻而赴之。”故事发生在公元582年,史料中的”后主”即是陈后主陈叔宝,是南朝陈国的最后一个皇帝。 陈朝后被隋朝所灭。太子陈叔宝的弟弟陈叔陵想篡位而刺杀叔宝,"以锉药刀斫后主中项” ,”斫” 的本义就斧刃,此处为"砍劈”之义。这把锉药刀原本是皇宫中负责治疗高宗疾病的典药吏所用,说明当时的药物还是多为临用切制。当时所谓的锉药大概是以铜刀于槐砧上锉,参见《雷公炮炙论》: “甘草...凡修事,新皆长三寸锉”、”牡丹:…凡使,采得后,日干,用铜刀劈破,去骨了,细锉如大豆许,用清....”、”乌蛇: ..采得,之头兼皮麟、带子了,二寸许锉之,以苦酒浸之…..”。 用关键词对网络电子版的唐宋主要医书搜索统计来看,唐朝前期652年的《千金要方》中的方剂之后多为“(口父)咀”或“末”,“切” 较少;但是在未经宋改的20卷本《孙真人千金方》中,基本上没有"(口父)咀”一词,汤剂后面基本是不交代煎煮前碎化方法的。可见方剂后面出现的“(口父)咀”一词应该是宋臣校订医书时所加。突出了其"古方”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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