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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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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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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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应附有识别该器械及其申请人所需的信息。每个医疗器械还应附有相关安全和性能信息或相关指示。这些信息可出现在器械本身、包装上或使用说明书中,或者可以通过电子手段(如网站)便捷访问,易于被预期使用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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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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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专业用户使用风险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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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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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专业用户使用的医疗器械(如自测或近患者检测),为保证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其设计和生产应当考虑非专业用户的操作技能,以及因非专业用户技术和使用环境的不同对结果的影响。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说明应易于理解和使用,并可对结果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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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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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非专业用户使用的医疗器械(如自测或近患者检测)的设计和生产应当:
a)确保使用者可以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全准确的使用。当无法将与说明书相关的风险降低到适当水平时,可以通过培训来降低此类风险;
b)尽可能减少非专业用户因错误操作和错误解释结果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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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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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非专业用户使用的医疗器械可通过以下措施方便用户:
a)在使用时,可以验证器械的正常运行;
b)当器械不能正常运行或提供无效结果时,会发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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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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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生物源材料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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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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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含有动植物组织、细胞或其它物质,细菌来源物质或衍生物的医疗器械,若无活性或以非活性状态交付,应当:
a)组织、细胞及其衍生物应来源于已受控且符合预期用途的动物种属。动物的地理来源信息应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予以保留。
b)动物源的组织、细胞、物质或其衍生物的采集、加工、保存、检测和处理过程,应确保患者、使用者以及其他人员(如适用)的安全。特别是病毒和其他传染性病原体,应通过经验证的先进技术消除或灭活,影响医疗器械性能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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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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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当医疗器械由人体来源的组织、细胞、物质或其衍生物生产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a)组织、细胞的捐赠、获取和检测应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
b)为确保患者、使用者或他人的安全,应对组织、细胞或其衍生物进行加工、保存或其他处理。对于病毒和其他传染源,应通过源头控制,或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经验证的先进技术消除或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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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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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疗器械使用A13.1、A13.2以外的生物物质(例如植物或细菌来源的材料)生产时,其加工、保存、检测和处理应确保患者、用户以及其他人员(如废弃物处置人员等)的安全。对于病毒和其他传染源,为确保安全,应通过源头控制,或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经验证的先进技术消除或灭活,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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