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订了《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略)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国中医药发〔2007〕47号)中要求对确有专长考核的评议评价实行“选30名居民和30名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由于容易流于形式,因此停止执行此条规定。 附件1
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性质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有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二、考核方式 (一)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 (二)出师考核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确有专长考核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的方式。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综合笔试,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考核内容 (一)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实际本领)考核范围 1.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 (1)基本操作 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常见急症针灸技术应用等中医临床技术。 (2)临床答辩 ①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②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③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④对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掌握水平以及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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