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9日 “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
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是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加强我国医院内涵建设,引导医院发展方向,促进医院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划基础 (一)建设成效。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由中央财政投入 70 余亿元,按照鼓励先进、合理布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人才培养、临床诊疗技术研发和关键设备购置等方面支持了 1700 余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00 余家三级医院,涵盖了除预防保健诊疗科目外的所有一级诊疗科目,以二级诊疗科目为主,部分专业细化到三级诊疗科目。通过持续的支持和建设,我国临床专科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一是优质资源总量快速增加,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均衡。医疗服务总量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麻醉、重症医学、儿科等薄弱专业得到加强。二是区域协同能力普遍增强。通过专家派驻、技术推广、会诊等形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和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基础医疗机构和中西部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三是专科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以医疗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安全及医疗服务效率为核心的专科能力建设成效显著,产生了一批先进医疗技术。四是医院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快速增长,人才梯队更趋合理,医疗行业的“中国声音”不断得到国际同行的认可。 (二)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临床专科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与“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适应。一方面,专科资源分布不平衡。从地域上看,优质专科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省份和省会城市,中西部地区和非省会城市专科服务能力发展不足。从专科层面看,部分专科基础薄弱、发展迟缓,整体医疗质量、技术水平不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特别是康复、病理、精神、儿科等专业。另一方面,医学前沿跟进不够,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的能力不足,进入不到国际第一梯队,特别是解决新发重大卫生健康问题的能力不足,集中表现在神经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系统疾病、传染病等相关专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不断扩充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立足健康中国战略,按照“规划引领、分层建设、项目支持、全面推动”的思路,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结合防范化解新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的需要,以区域人口分布、疾病谱为基础,根据区域经济、交通等情况,统筹考虑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和不同专业的发展,在突出优势的同时加强普惠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骨干作用和引领作用,实现区域内和专科领域内的医疗资源优化配置,重点解决我国医疗服务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引,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情况,以区域人口分布、疾病谱为基础,根据区域经济、交通等情况,统筹考虑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和不同专业的发展,科学制定本级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逐步建设形成资源均衡、分工协作、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网格化临床专科服务体系。 三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稳中求进,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存量改革和增量改革相结合,从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改革创新研究,争取在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技术或经验。 四是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医疗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切身体验,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始终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核心,也是医疗机构和临床专科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要将医疗质量安全作为核心工作融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加强管理、改革创新等方式不断提升临床专科的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三)规划目标。 根据我国居民疾病谱、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和患者异地就医情况、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质量安全情况,统筹考虑我国专科建设基础和卫生健康工作发展趋势,实施“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往前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均衡建、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有序跟”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新模式,实现区域间均衡发展、区域内辐射带动。“十四五”期间,由中央财政带动地方投入,从国家、省、市(县)不同层面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在定向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和委属委管医院进行关键技术创新的同时,实施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促进临床专科均衡、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国家层面。 一是加强核心专科能力建设。根据我国居民疾病谱,选择致死致残率较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相关专科进行普惠性建设,保障相关项目全国各省全覆盖,进一步扩充优质医疗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