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各项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 产品材料及配方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填报(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一)管材和管件、密封止水材料。 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主要原料质量等级); 2.类型及规格; 3.适用范围(适用水压和供水类型); 4.使用年限。 (二)蓄水容器。 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2.防护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3.使用方法; 4.板块、胶条、支架的材质及组装要求; 5.材料的使用年限。 (三)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 1.功能; 2.水流程图; 3.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量、使用年限; 4.适用水质范围; 5.技术参数。 (四)防护材料。 1.配方中的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2.使用方法(含各组份配比、表干和实干时间,热固化涂料标注固化方法及时间); 3.有效存放时间; 4.适用范围; 5.使用年限。 (五)水处理材料。 1.功能; 2.配方中的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3.适用范围; 4.有效期。 附件2 ××省(区、市)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样张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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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批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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