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WS/T 788—2021)(国卫通〔2021〕10号) ...

2021-11-13 17:53| 发布者: 国医正宗| 查看: 726|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本标准定义了“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卫生信息资源的管理职责、使用方式和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卫生信息资源使用与管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

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

 

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WS/T 788—2021)(国卫通〔2021〕10号)

目 次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总体框架 ........................................................................... 2

6 卫生信息资源管理职责 ............................................................... 3

7 卫生信息资源使用方式 ............................................................... 4

8 卫生信息资源的安全管理 ............................................................. 5

 

 

前 言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建平、徐向东、谢桦、何萍、周光华、崔欣、张宇希、梁艺琼、滕琳。

 

 

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定义了“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卫生信息资源的管理职责、使用方式和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卫生信息资源使用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062.1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1部分 总体框架

GB/T 21062.4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4部分 技术管理要求

GB/T 31167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

GB/T 36073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卫生信息资源 health information resource

卫生系统部门或机构在履行职责或开展业务过程中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以数字化形式记录的各类信息的集合。卫生信息资源分标准类数据资源和业务类数据资源两大类。

3.1.1 标准类数据资源 standard data resources

具有基础性、通用性、标识性和共享性等特征的卫生信息资源,包括基础类、数据类、技术类、管理类等。

3.1.2 业务类数据资源 service data resources

由卫生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产生的信息资源,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源。

业务类数据资源根据数据处理形态分为三类。一是原始数据,直接产自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未经加工的数据(集);二是中间数据,经过脱敏脱密处理,根据主题形成的或依据用户需求定制的数据(集);三是结果数据,经过统计、分析、计算等加工处理后产生的可供直接应用的数据。

3.2 卫生信息资源用户 health information resource uses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相关条款,按需提出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卫生信息资源用户分为五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属机构用户,其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下属机构用户,高校和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用户,其他用户。

3.3 服务类型 type of service

服务类型包括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指免费或只收取数据服务成本费,有偿服务指酌情收取数据服务费。

4 总则

4.1 目的

本标准目的是加快推动卫生信息资源管理与共享,提高卫生信息使用效率效果,提升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医改、创新服务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本标准是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互联互通的方式对卫生信息数据采集、整合与治理形成可靠的信息资源之后,以开放、安全的资源管理框架形成对信息资源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卫生信息资源的合理共享与应用。

4.2 原则

—— 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形成的卫生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需求导向,按需使用。因业务需要或者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提出明确的卫生信息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卫生信息产生和提供机构和部门应及时响应。

—— 统一标准,统筹建设。按照国家卫生信息相关标准进行卫生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坚持“一数一源”、统筹建设卫生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以及基于目录的共享交换体系。

—— 建立机制,保障安全。建立卫生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工作评价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数据资源管理与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审计追踪和安全保障,确保共享信息安全。

5 总体框架

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遵从GB/T 21062.1GB/T 21062.4GB/T 36073GB/T 31167等标准,主要包含:卫生信息资源管理职责划分,卫生信息资源使用方式以及卫生信息资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保障。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国家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规范(WS/T 788—2021)(国卫通〔2021〕10号) 

6卫生信息资源管理职责

6.1数据管理者

卫生信.息资源的使用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省(市区) .市、县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供本级卫生信息资源的管理与使用服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卫生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如下职责

——负責卫生侮息资源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制度的制订和落实

——负責卫生侮息资源提供和使用过程中的审批和监督工作

——负责监督和管理管理范園内卫生信息资源的保密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部门(中心)为卫生信息资源使用管理的实施单位(部门),履行如下职责:

——负责卫生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和处理

——负责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利用等技术服务的提供

——负 责卫生侮息资源安全使用环境的搭建及维护

——负责用户申请授权的合规性审核; 

——负責卫生侮息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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