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95号) ...

2021-12-6 18:13| 发布者: 中医天地| 查看: 637|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在我国进行注册申报提供指导,适用于进行首次注册申报和相关变更注册申请的产品。明确了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境外临床试验数据作为我国注册申报临床证据时的考虑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抗肿瘤药物的非原研伴随诊断试剂临床

试验等2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95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抗肿瘤药物的非原研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抗肿瘤药物的非原研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数据的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1126

 

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为避免或减少重复性临床试验,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加快医疗器械在我国的上市进程,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医疗器械的临床需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作为一类特殊的医疗器械,其临床试验数据在产品注册申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使用境外临床试验数据作为我国注册申报的临床证据时,申请人应进行充分分析,判定其用于我国注册申报的合规性和科学性,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临床试验。

本指导原则明确了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境外临床试验数据作为我国注册申报临床证据时的考虑因素,并举例说明了境内外临床试验差异分析的操作思路,以便为申请人使用境外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为监管机构的技术审评提供指导。

本指导原则基于现有认知水平提出差异分析的建议,并未穷举境内外临床试验的所有可能差异,所列举的差异也并非全部适用于同一申报产品。申请人应结合产品具体特点进行差异分析,必要时补充临床试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在我国进行注册申报提供指导,适用于进行首次注册申报和相关变更注册申请的产品。

本指导原则声称的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是指,全部或同期在境外具备临床试验开展所在国家(地区)要求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在我国注册申报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临床试验时所产生的研究数据。

二、境内外临床试验的差异分析

鉴于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情况和临床试验设计密切相关,使用境外临床试验数据作为我国注册申报的临床证据时,首先应对境内外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要求进行差异分析,判定其作为我国注册申报临床证据的合规性;其次应对境内外临床试验设计关键要素进行差异分析,判定其作为我国注册申报临床证据的科学性。

(一)境内外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要求的差异分析

针对该部分差异分析,申请人应明确:

1.境外临床试验所在国家(地区)对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或标准等的清单,必要时,提供相关文件。

2.境外临床试验符合所在国家(地区)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要求的情况。

3.境外临床试验所在国家(地区)与我国在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要求方面的主要差异;如存在差异,还应分析其对境内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影响。

申请人及临床试验机构应接受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二)境内外临床试验设计关键要素的差异分析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设计关键要素包括:临床试验机构和人员、对比方法、样本量、受试人群和统计分析等。基于现有认知并结合典型例子,本指导原则尽可能对境内外临床试验设计关键要素的差异进行了分析,但并未穷举所有可能的差异,申请人应根据产品具体特点进行分析。

1.临床试验机构和人员的差异

1.1临床试验机构的差异

该部分差异主要是临床试验机构数量的差异。申请人应关注申报产品在我国的管理类别,确认进行境外临床试验的机构数量是否满足我国相关要求,如不满足,应在境外或境内补充临床试验。申请人还应确认境外临床试验机构的资质满足所在国家(地区)相关监管要求及临床试验条件的要求。

1.2 临床试验人员的差异

对于可供非专业人员使用的自测类产品及结果判读受临床试验人员主观影响较大的免疫组化类产品等,境内外临床试验人员的差异可能显著影响临床试验用产品的使用及结果的判读等,从而导致境内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差异。

1:自测用血糖试纸,预期使用人群包括糖尿病患者等非专业使用者。临床试验需要评价非专业使用者对产品说明书的认知能力及对产品的使用能力。境内外非专业使用者对产品说明书的认知能力及对产品的使用能力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境内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差异。申请人应进行充分分析,确认境内外非专业使用者的上述能力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申请人应视情况在我国境内补充临床试验或提供其他证据。

2HER-2抗体试剂,用于检测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人乳腺癌组织切片中的HER-2蛋白,其检测过程和结果判读较为复杂,受临床试验操作人员和病理阅片者的主观影响较大。境内外临床试验操作人员和病理阅片者对该类产品的试验操作和结果判读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导致境内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差异。申请人应在我国境内补充临床试验,以确认申报产品满足我国临床使用要求。

3PD-L1抗体试剂,用于检测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人特定肿瘤组织切片中的PD-L1蛋白,其染色步骤和结果判读较为复杂,受临床试验操作人员和病理阅片者的主观影响较大。境内外临床试验操作人员和病理阅片者对该类产品的试验操作和结果判读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导致境内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差异。申请人应在我国境内补充临床试验,以确认申报产品适用于我国临床使用场景。

2.对比方法的差异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一般采用临床参考标准(如:临床诊断、培养鉴定和药敏表型等)或已上市同类产品作为对比方法。

2.1如境外临床试验采用临床参考标准作为对比方法,申请人应关注境内外临床参考标准(如:试验操作和结果判读等)的差异。

4:微生物药敏试剂的临床试验一般采用微量肉汤稀释法作为临床参考标准,该方法通过耐药折点来判断临床样本是否耐药。境外临床试验时,该方法的耐药折点一般采用开展临床试验时有效的CLSIFDAEUCAST耐药折点,我国则主要采用CLSIEUCAST耐药折点,而且耐药折点会不定期进行更新,上述情况均可能造成境外临床试验所用耐药折点与申报产品在我国注册申报时现行使用的耐药折点不同,从而导致境内外临床参考标准试验数据的差异。申请人应进行充分分析,确认境内外耐药折点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申请人应评估该差异对临床参考标准试验数据的影响。如必要,申请人应视情况根据注册申报时我国现行使用的耐药折点重新进行统计分析,或在我国境内补充临床试验。

2.2如境外临床试验采用同类产品作为对比试剂,申请人应关注所用对比试剂在我国的上市情况。如申报产品已有同类产品在我国上市,且申报产品与其具有可比性,原则上境外临床试验也应采用我国已上市的同类产品作为申报产品的对比试剂。

3.样本量的差异

我国在体外诊断试剂通用指导原则里明确了样本量确定的一般考虑,并在某些产品的特定指导原则里规定了相关试剂样本量的具体要求,如:对基因型或突变位点等特定亚组的阳性例数要求。针对具体产品的样本量,境内外监管机构可能存在不同要求。申请人应确认境外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是否满足我国指导原则等的相关要求,如不满足,应视情况在境外或境内补充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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