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瑞派替尼 Ripre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50mg 适应证:既往接受过3种或以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包括伊马替尼)的晚期胃肠间质瘤成人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每天推荐口服剂量为150mg,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给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的毒性。 2.如因不良反应需降低剂量,推荐的剂量为100mg每天一次;如患者无法耐受100mg每天一次,则应永久停药。 3.该适应证是基于4线胃肠间质瘤INVICTUS研究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该适应证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进行的ZL-2307-002试验在中国患者的临床获益。 4.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尚未在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确定推荐剂量。 5.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临床研究中纳入的年龄≥65岁的患者数尚不足以充分证明老年患者与较年轻患者之间是否存在药物应答差异。 6.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脱发、疲乏、恶心、腹痛、便秘、肌痛、腹泻、食欲下降、掌跖红肿综合征和呕吐;最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为腹痛、贫血、恶心和呕吐。 7.避免与强效CYP3A诱导剂、抑制剂合用。 十八、依维莫司 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片剂:2.5mg、5mg、10mg 适应证:不可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中度或高度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口腔炎、皮疹、疲劳、腹泻、感染、恶心、食欲下降、贫血、味觉障碍、周围水肿、高血糖和头痛。 2.非感染性肺炎是雷帕霉素衍生物(包括本品)的类效应。对本品有效成分、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呼吸困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例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气道或舌肿胀)。 3.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患者,可能发生血管性水肿的风险升高。 4.在本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接种活疫苗,例如流感、麻疹、腮腺炎、风疹、口服脊髓灰质炎、卡介苗、黄热病、水痘和TY21a伤寒疫苗等,避免与接种过活疫苗的人密切接触。 5.对所有患者都应进行常规的依维莫司全血谷浓度监测。≥65岁老年患者用药的死亡率及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因此,老年患者使用依维莫司,必须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及时调整用药剂量。 6.应避免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或P-糖蛋白抑制剂、CYP3A4强效诱导剂。 十九、索凡替尼
Surufa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50mg 适应证: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晩期或转移性、进展期非功能性、分化良好(Gl、G2)的非胰腺来源的神经内分泌瘤。 合理用药要点: 1.基于SANET-ep研究,推荐剂量为300mg/次,每天一次,连续服药(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可随低脂餐(500千卡,约20%脂肪)同服或空腹口服,需整粒吞服。 2.在用药过程中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用药,包括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本品。 3.暂停用药后,如4周内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第一次剂量调整至每天250mg;第二次剂量调整至每天200mg;若仍不耐受,则可考虑200mg每天一次服药3周停药1周或永久停药。 4.目前尚无对肝肾功能损伤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须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须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禁用。 5.严重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未愈合的胃肠穿孔或消化道瘘患者禁用。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6.目前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的临床数据,不建议服用本品。建议老年患者(≥65岁)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7.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蛋白尿、高血压、血胆红素升高、腹泻、血白蛋白降低、血甘油三酯升高、AST/ALT升高、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腹痛、疲乏/乏力、血尿酸升高、出血和骨骼肌肉疼痛。 8.应避免或慎重合并使用CYP3A4/5抑制剂、诱导剂或底物。 二十、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100mg(4ml)/瓶 适应证: 1.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2.贝伐珠单抗联合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一、二线治疗,可选择贝伐珠单抗+化疗。 2.一线接受含贝伐珠单抗方案治疗疾病控制后,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氟尿嘧啶类药物维持直至疾病进展。 3.一线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疾病进展的患者,二线转换化疗方案后可继续联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直至疾病再次进展。 4.转移性结直肠癌贝伐珠单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联合化疗方案时,5mg/kg体重,每两周给药一次,或7.5mg/kg体重,每3周给药一次。不推荐降低贝伐珠单抗的使用剂量。 5.本品与阿替利珠单抗联合用药治疗肝细胞癌基于IMbrave150研究:推荐剂量为15mg/kg静脉注射,在同一天静脉注射阿替利珠单抗1200mg给药后进行,每3周一次,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6.贝伐珠单抗稀释后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9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0分钟。如果患者对6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30分钟的时间完成。贝伐珠单抗不能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 7.在老年患者中应用时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8.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胃肠道严重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涉及到内脏瘘形成;严重出血(例如需要干预治疗);严重动脉血栓事件;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肾病综合征;危及生命(4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9.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择期手术前4周;药物控制不良的严重高血压;中度到重度的蛋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严重输液反应;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暂停用药至伤口完全愈合)。 10.不能将贝伐珠单抗输注液与右旋糖或葡萄糖溶液同时或混合给药。 11.贝伐珠单抗配制,用0.9%的氯化钠溶液稀释到需要的给药容积。贝伐珠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该保持在1.4~16.5mg/ml之间。 12.贝伐珠单抗禁止冷冻储存,禁止摇动。应避光,2~8℃在原包装中储存和运输。 13.在2~30℃条件下,0.9%的氯化钠溶液中,贝伐珠单抗在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可以保持48个小时。产品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后在2~8℃条件下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