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系统肿瘤用药
一、奥拉帕利 Olapar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00mg、150mg 适应证: 1.携带胚系或体细胞BRCA突变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2.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3.合并同源重组修复缺陷阳性的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与贝伐珠单抗联合进行的维持治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批准)。 4.治疗携带胚系BRCA突变、经过三线或更多线化疗的晚期卵巢癌成人患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批准)。 合理用药要点: 1.奥拉帕利联合贝伐珠单抗方案用于一线维持治疗的适应证基于Ⅲ期PAOLA-1研究结果;奥拉帕利用于后线卵巢癌治疗的适应证基于Ⅲ期SOLO-3研究结果。以上适应证已获得美国FDA批准,但目前尚未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获批,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考虑使用。 2.推荐剂量为正常成人300mg/次,每天两次,即每天总剂量为600mg。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8周内开始本品治疗。推荐疗程:BRCA突变的晚期卵巢癌的一线维持治疗可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或完成2年治疗。2年治疗后,完全缓解(影像学无肿瘤证据)的患者应停止治疗,影像学显示有肿瘤且临床医生认为患者能从持续治疗中进一步获益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治疗超过2年。铂敏感的复发性卵巢癌的维持治疗可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3.应整片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掰断药片。在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 4.如果患者漏服一剂药物,无需补服,仍按计划时间正常服用下一剂量,并不影响整体疗效。 5.患者应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血液学毒性恢复之后(血红蛋白、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水平应恢复至≤CTCAE 1级),才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最初的12个月内,推荐在基线进行全血细胞检测,随后每月监测一次,之后定期监测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 6.用药期间常见的各类不良反应为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下降、恶心、呕吐、腹泻、上呼吸道感染、疲乏、食欲下降、关节痛、肌痛、味觉障碍和头痛等,其中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依次为恶心、疲乏和贫血,大多为1~2级不良反应,3~4级的贫血发生率约为20%。 7.3~4级不良反应可通过剂量中断来管理。待症状恢复至≤1级时,重新开始原剂量或减量治疗。 8.如果需要减量,推荐剂量减至250mg/次(1片150mg片剂,1片100mg片剂),每天两次,即每天总剂量为500mg。如果需要进一步减量,则推荐剂量减至200mg/次(2片100mg片剂),每天两次,即每天总剂量为400mg。 9.不推荐本品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合并使用,如果必须合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推荐将本品剂量减至100mg/次,每天两次,如果必须合并使用中效CYP3A抑制剂,推荐将本品剂量减至150mg/次,每天两次。 二、尼拉帕利 Nirapar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00mg 适应证: 1.本品适用于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对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2.本品适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介绍:(1)卵巢癌一线维持治疗:对于体重<77kg或者基线血小板计数<150×109/L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口服200mg;对于体重≥77kg且基线血小板计数≥150×109/L的患者,本品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口服300mg,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患者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12周内开始本品治疗。(2)复发性卵巢癌维持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口服300mg,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对于体重低于58kg的患者,可考虑200mg的起始剂量。复发性卵巢癌维持治疗的患者应在含铂化疗结束后的8周内开始本品治疗。(3)经过三次或三次以上化疗后的晚期卵巢癌治疗: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口服300mg。 2.在每天大致相同时间服用,应整粒吞服,不应溶解或打开胶囊。在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睡前给药可能会有利于控制恶心。 3.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一剂药物,不应补服,而应在第二天的常规时间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4.患者应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血液学毒性恢复之后(基线血液学参数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且血红蛋白≥90g/L),才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最初的12个月内,推荐第一个月内每周检测一次全血细胞计数,在接下来11个月的治疗中每月检测一次,1年后定期检测。如果患者发生重度持续性血液学毒性反应,且在暂停用药后28天内仍未好转,应停用本品,并转诊患者至血液科,进行进一步检查,包括骨髓分析和血液样本遗传学分析。 5.用药期间常见的各类不良反应为贫血、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心悸、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腹痛/腹胀、消化不良、口干、疲乏、食欲减退、泌尿系统感染、AST/ALT升高、关节痛、肌痛、头痛、头晕、味觉障碍、失眠等。尼拉帕利用于中国铂敏感复发卵巢癌维持治疗的NORA研究数据显示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依次为白细胞计数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和血小板减少症,大多为1~2级不良反应,3~4级的血小板减少症发生率为11.3%。 6.3~4级不良反应可通过剂量中断和对症处理来管理。对于非血液学毒性,待症状恢复至≤1级时,重新开始原剂量或减量治疗。对于血液学毒性,当中性粒细胞绝对数恢复至≥1.5×109/L,血小板恢复至≥100×109/L,且血红蛋白恢复至≥90g/L时,重新开始原剂量或减量治疗。 7.如果需要减量,推荐剂量减至200mg/次,每天一次。需要进一步减量,则推荐剂量减至100mg/次,每天一次。 8.本品通过羧酸酯酶进行代谢,在与CYP诱导剂和CYP抑制剂合并使用时,不需要调整剂量。 9.对于轻中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 ※10.对既往已接受过≥三次化疗的肿瘤同源重组修复缺陷阳性的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的治疗,其癌症具有下述特征之一:有害或疑似有害的BRCA突变,或基因组不稳定且末次含铂化疗应答后超过6个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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