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小骨假体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 第103号) ... ...

2022-1-4 19:47| 发布者: 中医天地| 查看: 937|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听小骨假体用于整体或者部分听骨链重建,其制造材料通常为纯钛、钛合金、不锈钢、铂金属、羟基磷灰石、聚四氟乙烯等。采用增材制造或组织工程技术制造的听小骨假体不属于本指导原则的范围,但注册申 ...


2.产品技术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

产品技术要求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在此基础上, 注册申请人需根据产品的特点,制定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中试验方法需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订,或经过验证。

2.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的说明

列表说明产品的型号、规格,明确产品型号、规格的划分说明。需包含以下产品相关信息:

2.1.1明示产品的组成、各组成部分的材料牌号及符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

2.1.2提供各型号产品的结构图并标识关键尺寸。

2.1.3提供产品关键尺寸信息,如直径、长度等标称值及公差。

2.2性能指标

根据听小骨假体产品特性,选择适用的项目进行规定,如:

2.2.1成品的理化性能要求。

2.2.2产品的表面质量,包括外观、表面缺陷和表面粗糙度。

2.2.3产品重要部位尺寸和公差,需结合产品实际应用需求制定公差并提交合理性依据。具有调节功能的产品,需考虑调节功能的范围。

2.2.4产品的力学性能,如:硬度、断裂强度。

2.2.5灭菌产品的无菌性能。

2.2.6若灭菌使用的方法涉及出现残留,需对允许的残留量进行规定,如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的环氧乙烷残留量的要求。

2.2.7阳极氧化产品的表面元素定性分析。

2.3检验方法

产品的检验方法需根据技术性能指标设定,检验方法需优先采用公认的或已颁布的标准检验方法(可参考本指导原则参考文献中引用的相关标准);自建检验方法需提供相应的方法学依据及理论基础,同时保证检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现性,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2.4附录

如产品型号规格繁多,结构图示复杂,则建议注册申请人以资料性附录形式提供产品的结构图示及型号规格列表。

3.同一注册单元内检验典型性产品确定原则

听小骨假体在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检验的产品需为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产品,并提供典型性产品的选择依据。原则上不同材质的组件需分别选取典型性产品进行检验,技术要求中涉及项目均需涵盖,在不同的测试项目上可以有不同的典型性样品。

4.研究资料

4.1物理和机械性能研究

根据产品特性及临床预期风险,开展物理和机械性能验证,选择适用的项目进行验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研究项目:

假体部件的拉伸断裂试验;

假体部件的抗弯性能,需考虑听小骨假体植入后与鼓膜的成角;

假体的连接可靠性和固定稳定性研究(如适用);

可调节产品需对其调节机制及固定可靠性进行研究(如适用);

对于与境内已上市产品在材料、结构设计、表面处理等方面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听小骨假体,需进行传音特性的研究。

产品物理和机械性能验证报告需至少包括验证目的、验证样品的规格型号及选择依据、验证样本数量及其确定依据、验证项目及其接受标准、试验方法的合理性及其确定依据、验证结果及数据分析、偏差分析(如有)及验证结论。

4.2化学/材料表征研究

提供产品各组成部分的材料牌号及符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提供材料成分测试结果或其他支持性资料,明示产品表面处理情况,根据产品的材料特性选取适用的理化性能进行研究,如:

金属类产品通常包括化学成分、显微组织、晶粒度、杂质元素含量、不锈钢耐腐蚀性能等;

高分子类产品通常包括红外光谱、杂质元素含量、重金属含量、蒸发残渣、酸碱度、易氧化物、紫外吸光度、化学稳定性(如耐酸失重、耐水失重)等;

陶瓷类产品通常包括化学成分、杂质元素含量、重金属含量、导热系数、晶相含量等。

4.3生物学特性研究

对于与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器械,需根据GB/T 16886.1标准进行生物学评价,在进行生物学评价时需考虑可沥滤物、残留单体、表面处理工艺等所导致的相应生物学风险,必要时根据GB/T 16886系列标准进行生物学试验。生物学评价终点一般包括细胞毒性、皮内刺激、迟发型超敏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慢性全身毒性、遗传毒性、植入等。

4.4灭菌研究

描述用于保证产品无菌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听小骨假体的无菌保证水平(SAL)需达到10-6

4.4.1最终使用者灭菌

对于非灭菌包装交付产品,需明确非灭菌产品推荐采用的灭菌方法,并提供非灭菌包装产品推荐灭菌工艺验证报告。

4.4.2生产企业灭菌

对于灭菌包装交付产品,需提供灭菌工艺验证报告。对于经辐照灭菌的产品,需明确射线种类、辐照剂量及相关的验证报告(其中具体的剂量确定依据可参照GB 18280系列标准)。对于经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需提供灭菌结果确认和过程控制报告(具体可参照GB 18279系列标准)。

对于高分子材料制成的听小骨假体,需评价灭菌方法(包括不同辐照源)对于产品性能的影响,并提供验证性能的确定依据、验证方案及报告以及接受指标的确定依据。

若灭菌使用的方法涉及出现残留,需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具体方法和条件,并提供研究资料。

4.5动物试验研究

对于相关材料有人体应用史、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疗效明确的听小骨假体产品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动物试验研究。注册申请人经风险评估,如需开展动物试验研究,需按照《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第一部分:决策原则和第二部分:试验设计、实施质量保证)进行,并遵循3R原则;需关注动物模型建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对临床的借鉴意义。

4.6稳定性研究

4.6.1货架有效期

注册申请人需参照《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提供产品货架有效期的验证资料。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的验证试验通常可包括加速稳定性试验、实时稳定性试验等,需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特性选择验证方式。无论加速稳定性试验还是实时稳定性试验,注册申请人均需在试验方案中设定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及判定标准。如相关产品为惰性材料制成,在已充分评价其制造材料物理和机械性能随时间变化具有稳定性的前提下,测试项目仅需评估产品包装随时间老化的相关性能,进行包装系统性能稳定性的验证测试。实时稳定性试验结果是验证产品货架有效期的直接证据。当加速稳定性试验结果与其不一致时,应以实时稳定性试验结果为准。

4.6.2运输稳定性

注册申请人需提交包装研究资料,依据有关国内、国际标准进行(如GB/T 19633.1GB/T 19633.2ISO 11607ASTM F2475ASTM D4169等)对包装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可采用包装封口完整性检测用于替代无菌检测。包装完整性检测项目包括染色液穿透法测定透气包装的密封泄漏试验、目力检测和气泡法测定软性包装泄漏试验等;包装强度测试项目包括软性屏障材料密封强度试验、无约束包装抗内压破坏试验和模拟运输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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