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1〕598号) 附件1 一、建设流程与基本要求 (一)建设流程。 建设方案→项目设计→技术咨询→建筑装修施工→设施与设备安装→工程验收与洁净环境监测。 (二)选址要求。 1.静配中心应当设于人员流动少、位置相对独立的安静区域,并便于与医护人员沟通和成品输液的运送。 2.设置地点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环境、路面、植被、空气等不会对静配中心和静脉用药调配过程造成污染。 3.不宜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4.洁净区采风口应设置在周围30米内环境清洁、无污染地区,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 (三)消防要求。 1.静配中心设计与装修施工应符合消防要求,设有安全通道,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灯等。 2.洁净区内应设烟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制订消防应急预案,确保洁净区消防安全。 3.非洁净控制区和辅助工作区应设喷淋系统、排烟系统和烟感探测器。 (四)面积要求。 1.静配中心使用面积应与日调配工作量相适应。 (1)日调配量1000袋以下:不少于300㎡。 (2)日调配量1001~2000袋:300㎡~500㎡。 (3)日调配量2001~3000袋:500㎡~650㎡。 (4) 日调配量3001袋以上,每增加500袋递增50㎡。 2.洁净区面积应与设置的洁净台数量相匹配。 3.应设有综合性会议示教休息室,为工作人员提供学习、会议与休息的场所。 4.上述面积不包括配套的空调机房、淋浴室和卫生间面积。 (五)设计与装修施工企业资质。 1.设计与装修施工企业应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装修施工企业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与装修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应经静配中心建设规范培训,熟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流程与技术操作规范相关规定。 二、设计、建筑装修与设施设备 (一)项目设计。 1.布局要求。 (1)静配中心应设有洁净区、非洁净控制区、辅助工作区三个功能区。 ①洁净区设有调配操作间、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以及洗衣洁具间; ②非洁净控制区设有用药医嘱审核、打印输液标签、贴签摆药核对、成品输液核查、包装配送、清洁间、普通更衣及放置工作台、药架、推车、摆药筐等区域; ③辅助工作区设有药品库、物料储存区、药品脱外包区、转运箱和转运车存放区以及综合性会议示教休息室等; ④配套的空调机房、淋浴室和卫生间也是静配中心的辅助工作区,但属于污染源区域。 (2)三个功能区之间的缓冲衔接和人流与物流走向合理,不得交叉。 (3)不同洁净级别区域间应当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相应设施,严格控制流程布局上的交叉污染风险。 (4)静配中心内不设置地漏。淋浴室及卫生间应设置于静配中心外附近区域,并应严格管控。 2.净化系统设计要求。 (1)洁净级别要求。一次更衣室、洁净洗衣洁具间为D级(十万级);二次更衣室、调配操作间为C级(万级);生物安全柜、水平层流洁净台为A级(百级)。洁净区洁净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换气次数要求。D级(十万级)≥15次/小时,C级(万级)≥25次/小时。 (3)静压差要求。 ①电解质类等普通输液与肠外营养液洁净区各房间压差梯度:非洁净控制区<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调配操作间;相邻洁净区域压差5~10Pa;一次更衣室与非洁净控制区之间压差≥10Pa; ②抗生素及危害药品洁净区各房间压差梯度:非洁净控制区<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抗生素及危害药品调配操作间;相邻洁净区域压差5~10Pa;一次更衣室与非洁净控制区之间压差≥10Pa; ③调配操作间与非洁净控制区之间压差≥10Pa。 3.其他设计要求。 (1)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调配操作间应当分别安装压差表,并选择同一非洁净控制区域作为压差测量基点。 (2)用于同一洁净区域的空气净化机组及空调系统开关、温湿度表、压差表宜设置于同一块控制面板上,安装在方便操作和观察记录的位置,并应当易于擦拭清洁。 (3)房屋吊顶高度设计要求。静配中心整体净层高宜达2.5米以上。 (4)调配操作间应分别设置进物、出物传递窗(门),危害药品进物、出物传递窗(门)。 (5)调配操作间的设计应当能够使管理或监控人员从外部观察到内部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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