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咨询。 1.项目设计与施工方资质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2.鼓励医疗机构在静配中心设计筹建以及现场验收时,向当地省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管理专业组进行技术咨询,并邀请进行现场指导;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可以向当地省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管理专业组提出技术咨询。 3.有可能影响空气洁净度的各项维修,竣工后应检测验证,符合洁净级别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建筑装修设计与施工。 1.暖通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求。 (1)根据药品性质分别设置不同的全空气定风量空调系统(即送回风系统与送排风系统)。 ①全空气定风量空调系统-混合式系统(即送回风系统):是指空调系统的空气循环方式,即空调处理器的空气由回风和不少于30%新风混合而成,混合空气送入洁净间后,等量空气排至室外,一部分空气循环使用; ②全空气定风量空调系统-全新风(直流式)系统(即送排风系统):是指空调系统的空气循环方式,即空调处理器的空气为全新风,送入洁净间后全部排放到室外,没有回风管; ③电解质类等普通输液和肠外营养液调配操作间,与其相对应的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洗衣洁具间为一套独立的混合式空调系统系统; ④抗生素和危害药品调配操作间,与其相对应的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洗衣洁具间为一套独立的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但危害药品调配操作间应隔离成单独调配操作间。 (2)每个独立的洁净间都应有独立的排/回风口和排/回风管道,采用与送风管相同的材料制作,不得使用裸露的墙体夹层进行排/回风;不得将排/回风直接排入贴签摆药核对、成品输液核查等非洁净控制区内或墙体夹层内;洁净区送风与排/回风应采用顶层送,下侧排/回风模式。 (3)室外排风口应置于采风口下方,其距离不得小于3米,或者将排风口与采风口设置于建筑物的不同侧面。 (4)净化系统风管应当采用镀锌钢板,厚度根据相应标准要求执行,风管保温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 (5)排风管道设备应安装防倒灌装置。 (6)洁净间内高效送风口应符合洁净设计要求,保证合理的送风量与新风量,且每个送风口均应设置碟阀;电解质类等普通药品和肠外营养液调配操作间气流模式应科学合理、符合规定。 2.给排水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求。 (1)按要求设置洗手池、清洗池等清洁设施和上下水管道,各种水池设置位置应适宜,尺寸大小应以确保洗手或清洗物品时水不会溅到池外。 (2)下水管应设置U型存水弯。 (3)洁净区内洗手池、清洗池等清洁设施应选用陶瓷、SUS304不锈钢或OCr19Ni9及以上材质。 3.电气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求。 (1)弱电系统。按照实际需要并考虑未来信息化、自动化发展需求布置相应的弱电系统。 (2)强电系统。动力配电柜、插座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应当独立设置,以减少大型用电设备运行时电流冲击的干扰和便于检修。 (3)照明系统。洁净区灯具应采用洁净灯具,按标准设计不低于300Lx。 4.洁净区装修设计与施工要求。 (1)装修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符合环保、净化、防火等级要求,使用易清洁消毒、不落屑、接缝处密封好的材料。 (2)吊顶、墙面和地面应平整光滑,接口严密,无脱落物和裂缝,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吊顶、墙面与地面交界处应用净化圆角连接。 (3)洁净区内窗户、技术夹层、进入室内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顶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防止积尘和便于清洁。 (4)洁净区应装置可击碎式安全玻璃的安全门,并配备安全锤。 5.非洁净控制区装修设计与施工要求。 (1)装修材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符合环保、净化、防火等级要求,使用易清洁和消毒、不落屑、接缝处密封好的材料。 (2)地面应平整光滑,接口严密,无脱落物和裂缝,能耐受清洗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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