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施与设备。 1.应根据规模、任务、工作量以及当地空气质量和环境状况,建立具备通风、防潮、调温、洁净等功能的空调系统,并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2.洁净区设施与仪器设备。 (1)调配操作间。 ①配置水平层流洁净台,用于调配电解质类及其他普通输液和肠外营养液等成品输液,应当采用顶进风型、操作窗无前玻璃档板、无水龙头; ②配置生物安全柜,用于调配抗生素和危害药品等成品输液,应当选用Ⅱ级A2型; ③其它设备及材质要求:药架、推车、座椅等材质应选用光洁平整、不落屑、不产尘、接缝处密封好、易清洁与消毒、耐腐蚀的不锈钢材质,推荐选用SUS304不锈钢材质。 (2)一次更衣室应配备鞋柜(架)、洗手池、洗手清洁剂、干手设备及洗手消毒液等。 (3)二次更衣室应配备更衣柜(挂衣钩)、一次性无菌物品等。 (4)洗衣洁具间应配备清洁消毒配套用品和设备。 3.非洁净控制区设施与仪器设备。 (1)用药医嘱审核与输液标签打印区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条形码扫描设备以及安装与医疗机构HIS系统联网、具有用药医嘱审核系统软件等。 (2)摆药贴签核对区应配备相应药架、工作台、医用冷藏柜、摆药筐、摆药车、温湿度计等。 (3)成品输液核查包装区应配备成品输液核对检查设备与包装工作台等。 (4)药架、药车、工作台应当选用光洁平整、不落屑、不产尘、接缝处密封好、易清洁与消毒、不易腐蚀的材质,推荐选用SUS304不锈钢。 4.辅助工作区设备。 (1)药品库应配备药架、医用冷藏柜及收发药品专用车等。 (2)综合性会议示教休息室应配备有计算机、投影设备、桌椅等。 5.室内应设置有防鼠、防虫的设施。 (五)工程验收与洁净环境监测。 1.静配中心建筑装修和仪器设备安装竣工后,按照本指南进行工程验收,并经法定单位检测环境合格。 2.运行使用后,日常监测可以由省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管理专业组推荐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单位或有检测能力且管理规范的静配中心承担。 3.洁净区环境监测项目以及参数标准,见附表1。 附表1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洁净环境检测指标及标准(静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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