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式雾化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104号) ... ... ... ... ... .. ...

2022-1-12 19:37| 发布者: 中医天地| 查看: 3430|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适用于网式雾化器,其是一种将药液通过网孔转化为气雾颗粒的有源医疗器械,预期用于对液态药物进行雾化,供患者吸入治疗使用。如果网式雾化器是一个医疗器械系统或其他医疗器械(如呼吸机)中的一部分,本指导原则也 ...


网式雾化器与安全有关特征问题的识别

 

标准

条款

现行相关标准(YY/T 0316—2016 附录C)内容

与安全有关特征问题的识别

C.2.1

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是什么和怎样使用医疗器械

宜考虑的因素包括:

 

 

医疗器械的作用是与下列哪一项有关:

 

    对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缓解;

    对损伤或残疾的补偿,或

——

    生理结构的替代或改进,或妊娠控制。

——

使用的适应症是什么(如患者群体)?

适用于雾化吸入治疗的患者

疗器械是否用于生命维持或生命支持?

——

医疗器械失效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特殊的干预?

——

C.2.2

医疗器械是否预期植入

 

 

宜考虑的因素包括植入的位置、患者群体特征、年龄、体重、身体活动情况、植入物性能老化的影响、植入物预期的寿命和植入的可逆性

——

C.2.3

医疗器械是否预期和患者或其他人员接触

 

 

宜考虑的因素包括预期接触的性质,即表面接触、侵入式接触或植入以及每种接触的时间长短和频次。

雾化吸入面罩等直接与患者皮肤表面接触,咬嘴与口腔粘膜接触,短期、多次接触

C.2.4

在医疗器械中利用何种材料或组分,或与医疗器械共同使用或与其接触

宜考虑的因素包括

 

 

和有关物质的相容性;

药液

与组织或体液的相容性;

与患者接触的部件

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是否已知;

依据产品特性

医疗器械的制造是否利用了动物源材料?

——

C.2.5

是否有能量给予患者或从患者身上获取

宜考虑的因素包括:

 

 

传递的能量类型;

——

 

对其的控制、质量、数量、强度和持续时间;

——

能量水平是否高于类似器械当前应用的能量水平。

——

C.2.6

是否有物质提供给患者或从患者身上提取

宜考虑的因素包括:

 

 

物质是供给还是提取;

供给药液

是单一物质还是几种物质;

依据具体临床使用情况

最大和最小传输速率及其控制。

依据产品特性

C.2.7

医疗器械是否处理生物材料以用于随后的再使用、输液/血或移植

 

 

宜考虑的因素包括处理的方式和处理的物质(如自动输液/血、透析、血液成分或细胞疗法处理)。

——

C.2.8

医疗器械是否以无菌形式提供或预期由使用者灭菌,或其他适用的微生物控制方法

宜考虑的因素包括:

 

 

  医疗器械是预期一次性使用包装,还是重复使用包装;

根据产品的附件是否由制造商进行微生物控制

贮存寿命的标示;

依据企业信息提供

重复使用周期次数的限制;

依据企业信息提供

产品灭菌方法;

若由制造商灭菌,应明示灭菌方法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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