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缪勒管激素测定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104号) ... ... ...

2022-1-20 14:03| 发布者: 国医正宗| 查看: 1427|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适用于以酶标记、(电)化学发光标记等标记方法为标记抗体,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包被抗体,定量检测AMH的免疫分析试剂,不适用于免疫层析法、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各类放射免疫或免疫放射检 ...


3.5.2干扰物质

3.5.2.1内源性干扰物的影响

样本中常见干扰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如血红蛋白、胆固醇、脂肪乳、甘油三酯、胆红素、类风湿因子、抗核抗体(ANA)、抗人抗鼠抗体(HAMA)以及说明书中声称其他的干扰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干扰物浓度的分布应覆盖人体样本生理及病理状态下可能出现的物质浓度。

如无法获得含有高浓度干扰物质的样本,可采用纯品物质分别添加到健康人样本、医学决定水平或参考区间上、下限附近样本的方式进行验证,建议采用至少两个分析物水平的样本。方法为对模拟添加样本分别进行验证,样本量选择应体现一定的统计学意义,说明样本的制备方法及干扰试验的评价标准,确定可接受的干扰物质极限浓度。

3.5.2.2外源性干扰物的影响

抗凝剂的影响,如果试剂盒适用样本类型包括血浆样本,应采用适用抗凝剂抗凝的血浆样本分别与血清样本进行对比试验研究。方法为对比线性范围内的同一病人的血清和血浆样本(每种抗凝剂样本至少20例),应包含医学决定水平或参考区间上、下限附近样本进行检测以验证申报试剂对于血清和血浆样本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常用药物的干扰,如氨苄西林、抗坏血酸、乙酰水杨酸、对乙酰氨基酚、可待因、布洛芬等。

3.5.2资料中所提到的干扰物质,其干扰程度均不应使用模糊的描述方式,而应细化到干扰量,并提供相应的试验数据予以支持。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选择潜在的干扰物质进行验证。

研究结果建议在说明书中进行说明。

3.6 钩状效应(如适用)

说明不会产生钩状效应的浓度上限或相关研究,如需稀释,应注明对稀释液的要求、最佳或最大稀释比例。每个浓度重复3份,对钩状效应进行合理的验证。建议在产品说明书上明示对钩状效应的研究结果。

过度稀释可能影响样本基质,研究过程应注意基质效应影响,必要时应提供基质效应研究有关的资料。

3.7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性能指标(如适用)

根据相关标准,提供企业工作校准品及试剂盒配套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相关资料,提供质控品赋值及其质控范围确定的相关资料。如有国家(国际)标准品,试剂盒配套校准品应根据相关标准的要求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也可自行建立溯源体系。如校准品或质控品的基质不同于临床适用样本类型,还应提交基质效应的相关研究资料。(参考GB/T 21415《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3.8其它需注意问题

3.8.1对于适用多个机型的产品,应提供在所有适用型号仪器上进行的性能验证资料。

3.8.2若产品涉及不同包装规格且不同包装规格间存在性能差异,则需要提供每个包装规格在不同型号仪器上的评估资料;如不存在性能差异,需要详细说明不同规格间的差别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4.稳定性研究资料

4.1试剂稳定性

试剂稳定性主要包括实时稳定性、运输稳定性、开瓶稳定性、机载稳定性等研究,如组分为冻干粉,应有复溶稳定性研究,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具体的实施方案、详细的研究数据以及结论。对于实时稳定性研究,应提供至少3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资料。如产品包含校准品和质控品,应提供相应稳定性试验研究资料。

试剂稳定性的研究结果应在说明书【储存条件及有效期】中进行详细说明。

4.2样本稳定性

样本稳定性主要包括室温、冷藏、冷冻条件下的有效性验证,可以在合理的温度范围内选择温度点(温度范围),每间隔一定的时间段即对储存样本进行稳定性验证,从而确认不同类型样本的保存稳定性。适于冷冻保存的样本还应对冻融次数进行评价。

样本稳定性的研究结果应在说明书【样本要求】中进行详细说明。

5.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应提交参考区间建立或验证时所采用样本来源及详细的试验资料。应明确参考人群的筛选标准,应对性别及女性不同年龄段进行分组研究,例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建议参考CLSI WS/T等相关文件进行研究。)

参考值研究结果应在说明书【参考区间】项中进行相应说明。

6.其他

6.1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如需提供)

应提供主要原材料如抗原-抗体、酶、信号标记物、固相载体等的来源、选择、制备方法的研究资料及其质量标准的制订资料、评价结果和质量分析证书(COA),并详细描述原材料的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6.1.1抗体的选择及质量标准

明确抗体的生物学来源,提供抗体纯度、效价、功能性试验等详细试验资料。

抗体如为自行生产,提供抗体的详细生产及鉴定过程。

6.1.2校准品(如适用)和质控品(如适用)的原料选择、制备、定值试验资料。

6.1.3申请人应根据相关标准提供所用校准品的来源、明确校准品的质量标准、赋值过程和相应指标以及不确定度等内容,并提供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如适用)。(参考GB/T 21415《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6.2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如需提供)

应包括以下内容:

6.2.1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以流程图方式表示,并标明关键工艺质控步骤,简要说明主要生产工艺的确定依据。

6.2.2产品反应原理介绍。

6.2.3抗体包被工艺研究:申请人应考虑如包被抗体浓度、包被缓冲液种类及添加量(如适用)、包被时间等工艺参数对产品性能的影响,通过试验确定上述指标的最佳组合。

6.2.4抗体标记工艺研究:申请人应考虑标记抗体的浓度、标记比例等内容。

6.2.5反应条件确定:申请人应考虑反应模式、反应时间、反应温度、洗涤次数(如适用)等条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通过试验确定上述条件的最佳组合。

6.2.6不同适用机型的反应条件如果有差异应分别详述。

6.2.7体系中样本及试剂的加样方式及添加量确定:申请人应考虑样本加样方式、加样量以及试剂添加顺序、添加量对产品检测结果的影响,通过试验确定最佳的样本及试剂的添加方式和添加量。如样本需采取稀释或其他必要的方法进行处理后方可用于最终检测,申请人还应对可用于样本稀释的基质或处理方法进行研究,通过研究结果确定样本稀释基质或处理方法。确定反应所需其他试剂用量的研究资料。

6.2.8固相载体、信号放2大系统、显色(发光)系统、酶作用底物等的介绍及研究资料。

(三)临床评价资料

临床试验总体要求及临床试验资料的内容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临床研究资料有关的规定,如相关法规、文件有更新,临床试验应符合更新后的要求。下面仅对临床试验中的基本问题进行阐述。

1.临床试验研究方法

选择境内已批准上市、临床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同类产品作为参比试剂,采用拟申报产品(以下称考核试剂)与之进行同步盲法对比试验,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的一致性。对比试剂在预期用途、适用人群、样本类型、检测性能等方面应与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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