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中国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1年5月11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八版) 为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 COVID-19)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在前七版防控方案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做到早、小、严、
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以下简称新冠病毒)属于β
属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人群普遍易感。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新冠肺炎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发病前 1-2
天和发病初期的传染性相对 较强;传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 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 品也可造成感染,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
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可能;由于在粪便、尿液中可分离到新 冠病毒,应当注意其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新冠病毒在流行过程中基因组不断发生变异,目前研究提示部分变异病毒传播力增高,但其潜在致病力和对疫苗效果的
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公共措施 (一)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
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等传统媒体作用,全方 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 第一责任人,倡导群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
“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 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倡导居民减少人员流动和聚 集,提倡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等。加强疫情防控工
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策略措施培训,消除恐慌心理,科 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公众养成自觉的防疫行为。宣传教育内容可参考附件1《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二)疫苗接种。 1.做好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
群、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以及维持社会基本运行 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中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工作,
为其提供健康保护。 2.做好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
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工作,为其他有接种意愿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 3.根据疫苗研发进展和临床试验结果,进一步完善疫苗接
种策略。 (三)爱国卫生运动。 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 运动,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公
共卫生设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 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
关,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四、疫情监测 (一)疫情发现报告。 1.病例发现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对病例应在2小时内通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 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尽早发现疫情。加强对密切接触者和密
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高风险职业人群、纳入社区管理的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一旦 出现以上症状应及时送医开展核酸检测。 2.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报告。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新冠病毒病 原学检测呈阳性但无相关临床表现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者和
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高风险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人群筛查等途径发现。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在 2 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 行网络直报,并在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
医学观察。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小时内订正为 确诊病例。 3.聚集性疫情发现报告。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 5 例及以上
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通过常规诊疗活动、传染病网络直 报数据审核分析、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场 所和重点机构人员以及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等途径发现。聚集性疫情应在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报告。 (二)多渠道监测预警。 按照点与面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监测系统结合的原则,开展人、物、环境等多渠道监测。 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
报告意识,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 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风险职业人群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 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 新冠肺炎病例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 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市场监管系
统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全员核酸检测。发现发 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对农贸(集贸)市场、普通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快递外卖、 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每周开展抽样核酸检测。 3.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
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出院新冠肺炎患者、入境人员等 做好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
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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