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指导各地疾控机构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病例发病情况、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分析聚集性疫情的传播特征和传播链,做好密切接触者的
追踪判定,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和传播,特制定本指南。 一、调查目的 (一)调查病例的传染源,追踪和判定密切接触者; (二)调查病例发病和就诊情况、临床特征和危险因素等; (三)调查分析聚集性疫情的传播特征和传播链。 二、调查对象 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聚集 性疫情。 三、调查方法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病例就诊和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的医 疗卫生机构所在县(区)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单位应当迅速成立现场调查组,多部门密切协作,明确调 查目的,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组人员及职责分工。调查组 接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期间,充分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通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工作)环境等现场调查和定点医院驻点调查
相结合,查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规范开展个案调 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聚集性疫情调查。调查过程中,调查人 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市级、省级、国家级疾控机构可根据疫情
处理需要赶赴现场,参与、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四、调查内容 (一)个案调查。 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尽可能于 24 小时内完成病例
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危险因素与暴露史、 实验室检测及疫苗接种情况等信息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附 件 3-1)。 1.基本信息调查。可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和无症状感
染者、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方式开展。在出院病例完成 14 天 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后,收集填报病例样本采集与检测信
息,定点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应做好主动配合,提供 详细信息。 2.感染来源调查。运用大数据收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
活动轨迹,确定旅行史、接触史、暴露史等相关信息,分析可 能的感染来源。首先应当明确其是否为境外或境内其他地区输 入病例,如感染地为境内其他地区,应当与感染地疾控机构联
系并核实相关信息。如感染地为本地,应当明确其是否为输入 继发病例或本地传播引起。如现有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不能明确其感染来源,应当对发病前14天内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新冠 病毒核酸和血清学筛查,同时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和环境进行 采样检测,必要时开展病毒基因测序,尽可能查明其感染来源。 3.追踪判定密切接触者。根据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
迹,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指南》(附件 4)的要求,由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综合判定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4.污染范围调查。调查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2天至被隔离前的活动轨迹,结合大数据,根据活动范围
判定可能的污染范围。 (二)聚集性疫情调查。 县级疾控机构根据网络直报信息和病例个案调查情况,对符合定义的聚集性疫情立即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病例的感
染来源、密切接触者等信息,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 分析传播链和传播途径,调查与分析方法见附件3-2。 五、信息的上报与分析 县级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个案调查报告后, 尽可能于24小时内完成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危险因素与暴露史、实验室检测等信息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完成调查后,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监测报告管理中“流病调查”模块,于24小时内填报个案调查表,并以附件方式上传 该个案的 word 版流调报告。各地需注重对个案调查表中实验
室检测结果的填报,要求对每一次采样检测信息均进行报告。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质量审核和个案调查表中信息订正。 出现聚集性疫情后,辖区疾控机构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选 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 对5例以下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且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聚集性发 病事件也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聚集性疫情调查结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
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填报事件的基本信息、初 次、进展和结案报告,并将聚集性疫情病例关键信息登记表(参 见附件
3-2-1)附在结案报告中。 附件:3-1.新冠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 3-2.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调查与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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