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1 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判定指引 1.飞机。一般情况下,与病例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 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 员作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人员作为一般接触者。 2.铁路列车。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例所在硬座、硬卧车 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非全封闭的普通列 车,病例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
及前后邻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3.汽车。全密封空调客车,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的所有 人员。通风的普通客车,与病例同车前后三排座位的乘客和 驾乘人员。 4.轮船。与病例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 服务的乘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