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立医院申请设置分院区的基本条件。原则上支持部分综合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严格控制单体规模基础上建设分院区。申请设立分院区的公立医院原则上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持续超过 90%高位运行,平均住院日处于全国同类别医院前 10%(以平均住院日短为优),住院病人疑难程度(CMI 值)排名为所在省份同类别医院的前 10%,现有院区绩效考核等级连续三年 A+级以上(专科医院 A 级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和严重行风问题。 达到以上条件的公立医院,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有关要求,通过医联体建设、双向转诊、日间手术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的基础上,仍难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时,方可考虑在加强人才储备的前提下发展多院区。尚未达到条件的医院应当强化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与效率,通过改善性建设等方式,在不增加床位的前提下,优化患者就医环境与条件,为患者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原则上,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单位、承担北京医疗卫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的项目单位外,不跨省设立分院区。 (二)明确医院建设发展的不同阶段。充分考虑公立医院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服务需求、运行效率等因素,科学测算医院所处发展阶段,指导医院合理开展建设。依据数学模型(见附件)测算结果,医院明确自身发展阶段。R≤1,医院暂不适宜建设分院区,应当强化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效率。1 (三)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分院区规模。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等实际,优先考虑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群众医疗需求较大的地区开办分院区,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逐步缩小地区间医疗差异,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原则上,到 2025 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 3 个;新增分院区的,每个分院区的床位数量不低于二级同类别医院最低要求、不高于本指导原则确定的同级综合医院床位最高标准,各分院区总床位数不超过 2020 年末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 80%。承担北京医疗卫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的项目单位可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设置与主院区同类别分院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床位数量比例应当符合主院区所属级别类别医院的基本标准;综合医院设置专科型分院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床位数量比例应当符合相应三级专科医院的基本标准。避免出现摊薄、稀释优质医疗资源的问题。 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权限和程序 (一)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在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划框架内,拟订、论证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上报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2.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县域医疗机构配置布局; 3.按照设区的市级《规划》,将有关本县的医疗机构设置部分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拟订、论证《规划》方案; 2.按照《规划》方案组织进行具体工作; 3.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宏观调整和县级医疗机构配置布局完成之后,形成《规划》定稿,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4.组织《规划》的实施。 (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在设区的市制订《规划》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宏观调控的指导意见;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本省实际,综合各设区的市级《规划》,制定省级《规划》; 3.将省级《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4.组织《规划》的实施。 八、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监测和评估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适应发展的医疗机构设置和床位规划管理制度,对区域内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实行宏观调控和属地化管理,统一规划、设置和监管。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医疗机构按《规划》设置,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做好《规划》制修订工作。 九、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更新 《规划》每 5 年更新一次,根据监测评估的情况和当地社会、经济、医疗需求、医疗资源、疾病等发展变化情况,对所定指标进行修订。更新的《规划》要按程序审核、批准、发布、实施。 附件:医院建设发展阶段测算模型 附件 医院建设发展阶段测算模型 一、床位需求数量 bed= ∑(pop1n*per1n*An*0.8+pop2n*per2n*Bn*1.1+pop3n*per3n*Cn*1.3)/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 二、床位需求系数 R=bed/实际开放床位数 1.pop1表示医院所在地市以年龄划分的分层地区人口数(人口数应是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日平均数之和)。 2.pop2表示医院所在省份(除去所在地市)以年龄划分的分层地区人口数(人口数应是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日平均数之和)。 3.pop3表示医院所在区域(除去该省)以年龄划分的分层地区人口数(人口数应是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日平均数之和)。 4.A 表示医院所在地市以年龄划分的住院率,按每5年划分年龄段; 若没有分年龄组人口和分年龄组住院率,可以用区域人群年住院率代替。 5.B 表示医院所在省份(除去所在地市)以年龄划分的住院率,按每 5 年划分年龄段; 若没有分年龄组人口和分年龄组住院率,可以用区域人群年住院率代替。 6.C 表示医院所在区域(除去该省)以年龄划分的住院率,按每 5 年划分年龄段; 若没有分年龄组人口和分年龄组住院率,可以用区域人群年住院率代替。 7.per1医院在所在地市的入院人数占比。 8.per2医院在所在省份(除去所在地市)的入院人数占比。 9.per3医院在所在区域(除去该省)的入院人数占比。 10.n 表示不同年龄段。 11.公式中的 0.8、1.1、1.3 为服务半径相对应的床位权重。 三、结果运用 R≤1,说明该医院以收治本地市患者为主,且医疗服务效率有较大提升空间,暂不适宜建设分院区。 1 R≥1.3,说明该医院收治大量外埠患者,具有明显区域辐射能力,现有床位数难以满足患者就医需求,视情发展分院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