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2022-2-17 14:29| 发布者: 中医天地| 查看: 1155|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全部或部分采用动物组织制成的或取材于动物组织的医疗器械产品(体外诊断用医疗器械除外)的注册申报。本指导原则同样适用于采用动物组织衍生物或由动物体自然获取物质(例如:牛奶、羊毛等)制成的 ...


(二)风险分析资料

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这一部分的资料需要增加对病毒和/或传染性因子感染以及免疫原性风险的分析、控制以及残余风险的分析。

鉴于使用动物源性材料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注册申请人需具体说明在所申报的医疗器械中使用动物源性材料同使用非动物源性材料相比具有哪些优势,以便充分评价使用动物源性材料的风险/受益比。

对于不同的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其免疫原性风险也会因取材动物的种类、取材部位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需在充分分析免疫原性风险的基础上再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

对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因子的风险分析需包括动物的饲养、运输、屠宰,动物源性材料的取材、加工处理,以及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在人体的使用等各个环节。

因此,产品风险分析报告需至少增加以下内容:

1.使用动物源性材料的依据以及动物源性材料与其他材料的比较分析,对于所用动物源性材料未使用其他材料进行替代的风险/受益分析;

2.对动物在饲养过程中可能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因子的风险分析(包括饲养方式、饲养条件、动物源性蛋白质饲料的使用情况、防疫情况、运输等方面)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3.对取材和加工处理等过程中产品可能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因子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4.对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体可能由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因子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5.对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体可能因为接触动物源性材料而产生的免疫原性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注:该项内容可按照YY/T 0771/ISO 22442提供。

(三)产品技术要求

注册申请人需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出终产品免疫原性相关性能的控制指标,这些控制指标一般是通过体外试验测定的能够间接地反映产品免疫原性得到有效控制的终产品的性能指标,例如残留DNA含量、残留抗原含量、残留杂蛋白含量等(基于风险分析,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宜的指标)。若产品的免疫原性风险主要取决于生产过程控制,且用于控制免疫原性的性能指标所涉及的体外试验无法针对终产品进行操作,则需在研究资料中提供中间品的相关控制资料。

品性能研究资料中需提供制定上述控制指标具体限值及检测方法的科学依据以证明产品的免疫原性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可以依据相关标准、文献数据、与已上市产品的对比和/或免疫毒理学试验结果进行提供)。

(四)产品说明书

出于对患者知情权的考虑,需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示出产品取材于何种动物的何种组织。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于由动物组织的衍生物或天然获取的物质(如壳聚糖、蚕丝、蜂蜡等)制成的医疗器械,也需参照此指导原则。对于一些可能不直接适用的条款,注册申请人需进行相应说明,阐述不适用的理由。

2.对于某些组成成分中不含动物组织或其衍生物,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接触了本指导原则所包括的动物源性材料的医疗器械(如在采用微生物发酵法制备透明质酸钠的过程中使用了含动物源成分的培养基),原则上也需提交相应的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以及相关的验证数据或资料。

3.对于通常情况下不用于医疗器械方面的动物种类需提供该物种适合用于人体使用的相关研究资料。

4.对于YY/T 0771.1 / ISO 22442-1《动物源医疗器械 第1部分:风险管理应用》附录中提到的动物脂衍生物、动物和氨基酸,若证明其处理过程符合YY/T 0771.1 / ISO 22442-1 附录中的相关要求,则可不再提交其处理过程的病毒去除/灭活有效性验证研究资料。

四、名词解释

动物:除人类以外的脊椎动物或无脊椎动物[包括两栖动物、节肢动物(如甲壳纲动物)、鸟类、珊瑚虫、鱼类、爬行动物、软体动物和哺乳动物等]。

衍生物:通过制造工艺从动物材料中获得的物质。例如:透明质酸、胶原、明胶、单克隆抗体、壳聚糖、白蛋白。

传染性因子:细菌、霉菌、酵母菌、寄生虫、病毒、TSE因子以及未被分类的病原体。

去除:使病毒和传染性因子的数量减少的过程。

灭活:降低病毒和/或传染性因子引起感染或者致病反应能力的过程。

五、参考文献

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2.《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3.《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

4. YY/T 0771.1-2009/ISO 22442-1:2015《动物源医疗器械 第1部分:风险管理应用》

5. YY/T 0771.2-2009/ISO 22442-2:2015《动物源医疗器械 第2部分:来源、收集与处置的控制》

6. YY/T 0771.3-2009/ISO 22442-3:2007《动物源医疗器械 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

7. YY/T 0771.4-2015/ISO 22442-4:2010《动物源医疗器械 第4部分: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的去除和/或灭活及其过程确认分析的原则》

8.《血液制品去除/灭活病毒技术方法及验证指导原则》(国药监注2002160号)

9. YY/T 0606.25-2014《组织工程医疗产品 第25部分:动物源性生物材料DNA残留量测定法:荧光染色法》

10. ISO/TS 10993-20:2006 Biological evalu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Part 20: Principles and methods for immunotoxicology testing of medical devices

11. Stephen F. Badylak and Thomas W. Gilbert. Immune Response to Biologic Scaffold Materials. Semin Immunol. 2008 April202: 109-116.

六、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附录:1.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去除有效性验证的原则

2.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免疫原性研究、评价与控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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