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

2022-2-18 14:50|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635|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一、申请涉及生物学评价的产品注册的企业,可提供生物学评价报告(含支持性文件)代替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中的生物学试验部分,或进行全项生物学试验。二、国外企业提供的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中含有生物学试验报告的 ...


附件2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的出具与审查要点

  一、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策略和所含程序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程序应当按GB/T 16886.1-ISO 10993.1给出的评价流程图开展。由于医疗器械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各医疗器械在按流程图进行生物学评价时,实际产品在流程图中所走的路线是不一致的,应当对所走的路线予以详细说明。

  二、医疗器械所用材料的描述

  三、材料表征
  (一)医疗器械材料的定性与定量的说明或分析
  审查者了解医疗器械材料的成分信息,是审查决策的前提。制造者有义务对医疗器械所选材料的配方和/或来源给予详细的说明。至少从以下一个方面获取材料的信息:
  1.公认的材料化学名称;
  2.材料理化特性信息;
  3.从材料的供应方获取材料的成分信息;
  4.从医疗器械的加工方获取加工助剂的成分信息;
  5.化学分析;
  6.有关标准。
  注:采用经过主管部门认可、并有标准可依的材料,比未得到认可的材料更具有生物安全性保证。

  (二)医疗器械/材料与市售产品的等同性比较
  与上市产品进行等同性比较的目的,是期望证明该产品与上市产品具有相同的生物安全性,从而为确定该产品的生物学评价和/或试验是否可以减化或免除。
  产品的等同性比较主要分为两方面的比较。首先是比较材料和产品的用途是否等同,由于医疗器械的材料与用途对其生物安全性起决定性作用,如果能够证明注册产品材料和用途与上市产品具有等同性,就表明注册产品具有最基本的生物安全保证。但这还不足以证明注册产品与上市产品具有完全的等同性,还应当证明两者的生产过程(加工过程、灭菌过程、包装等)是否相同,因为生产过程也可能会引入新的有害物质(灭菌剂、加工助剂、脱模剂等残留物)。
  与同类产品、材料、生产过程进行等同性比较,不是单指比较两个材料是否完全等同,而应当从毒理学等同性进行比较。与同类产品材料比较的原则是,所选用的材料和生产过程引入物质的毒理学或生物安全性不低于同类临床可接受材料的生物安全性。注册医疗器械和/或材料与已上市医疗器械和/或材料是否具有等同性,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ISO 10993-18给出的以下示例都能表明生物学等同性:
  1.拟用材料的成分和可溶出物与临床已确立材料等同;
  2.拟用材料与现行标准规定材料的一致性及拟用材料符合现行标准中规定的用途、接触时间和程度;
  3.拟用材料具有比其拟用接触方式更高接触程度的临床应用史;
  4.拟用材料的可溶出物限量不超过GB/T 16886.17-ISO 10993.17规定的允许极限;
  5.拟用材料中含有的化学物质或残留物比其拟取代的临床已确立材料更具毒理学安全性(假定接触相似);
  6.拟用材料中含有的化学物质或残留物与其拟取代的临床已确立材料具有相同的毒理学安全性(假定接触相似);
  7.拟用材料与临床已确立材料的可溶出物成分种类和数量不变,唯一区别是前者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或残留物已经去除或比后者有所减少;
  8.拟用材料与临床已确立材料的可溶出物相对量没有增加, 唯一区别是前者使用了比后者更能降低可溶出物水平的加工条件。
  注:与自家生产的上市产品进行比较,往往比与他家生产上市产品进行比较更现实、更具可操作性。

  四、选择或放弃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
  评价可包括有关经验研究和实际试验。如果设计中医疗器械的材料在具体应用中具有可论证的使用史,采用这样的评价,其结果可能不必再进行试验。
  由于医疗器械的多样性, 对任何一种医疗器械而言,GB/T16886.1-ISO 10993.1表1和表2中推荐的试验并非都是必须的或可行的,应当根据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考虑应做的试验,表中未提到的其他试验也可能是必须做的。
  应当对所考虑的试验、选择和/或放弃试验的理由进行记录并形成文件。资料性数据和材料的历史试验数据都可以作为放弃的理由,但要附这些数据。

  五、已有数据和试验结果的汇总
  (一)国内外相关文献检索与评审
  医疗器械生物安全性的资料检索是提高评价质量的重要前提。在开展资料检索和文献评价的基础上,由具有理论知识和实验经验的生物学专家开展的医疗器械的生物学评价的效率为最高。因此,相关生物学文件检索的数量的多与少,是体现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结论可靠性和程序正确性的重要方面。

  (二)已经开展过的生物学试验报告和新开展的生物学试验报告(如果有)
  生物学试验应当由有生物学试验资质的机构按GB/T 16886-ISO 10993系列标准规定进行并出具报告。

  六、完成生物学评价所需的其他数据
  (一)按标准进行的检验数据
  用化学分析数据(定量与定性)和物理表征数据(如密度、硬度、拉伸强度等)等表征材料具有一致性的型式检验和日常检验数据。

  (二)相关临床使用信息和/或临床研究结论
  目前的生物学试验都依赖于动物模型,材料在动物体内出现的组织反应,在人体内不一定出现同样的反应。即使是已证实是最好的材料,由于人体间的差异,也会在某些人身上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医疗器械通过了生物学评价后,还要进一步通过临床, 验证其人体应用的安全性。因此,在医疗器械已经有临床评价数据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临床数据进行生物学安全性评价是提高评价质量的重要方式。对已经有临床研究数据的医疗器械,对其进行生物学再评价时,应当充分利用已获取的临床信息进行评价,而不再要求用动物进行评价。

  医疗器械/材料的临床数据主要来自于(如果有):
  1.国内外相关该医疗器械/材料的临床研究报道;
  2.该医疗器械在上市前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开展的医疗器械临床研究;
  3.该医疗器械上市后从临床中获取的数据,包括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报道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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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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