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仁斋》及《编注病机》、《药性》等书。 百病难逃乎八要, 经曰∶病有八要。不知其要,病将安去?表、里、寒、热、虚、实、邪、正而已。 治法必遵乎三法; 新病去邪,大剂猛治;稍久去邪养正,宽猛兼治;久病药必平和,宽治缓治。 正气在人,阳为表而阴为里,上古名言;邪气害人,表为阴而里为阳,仲景妙诀。实者脉盛、皮热、腹胀、前后不通是为五实;虚者脉虚、皮寒、气弱、泄利、少食是为五虚。实者得汗便利则活,虚者糜粥入胃,泄止则生。凡言实者,皆指邪气;凡言虚者,皆指正衰。泄久五虚不治。 新病多寒,久病反热。 新病正气壮而属寒湿者多,久则五气衰而属湿热者多。即如外感风寒,内伤生冷,初病为寒,郁久则反热矣。惟初病过服凉药,久则为虚。 内伤五邪,全要调停;外感六淫,须善汗发。 五邪,正、微、虚、实、贼;六淫,风寒、暑、湿、燥、火。 风自火出, 或外感风邪,久必归肝;或肾枯肝木妄动,血燥而为内风。故一切痹痛瘫痪等症,不可纯用风药。 寒乃虚孽。 诸阴为虚。《经》曰∶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故伤寒多犯下虚之人,宜壮阳温散。 暑耗气液精神,甘酸敛补常投(敛汗补虚); 湿伤皮肉筋骨,苦辛汗升暂咽。 外湿宜汗。忌麻黄、干葛,宜羌活、苍术之类。经云∶土湿甚则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内湿宜渗,用猪苓,不效者宜升。经云;气升则水降。赋云∶春当散火升阳,夏须生脉益气。枳术丸、草蔻丸,宜可秋吞;异功散、浓朴温中汤,却堪冬饵。 燥分实虚, 实燥大便秘而腹胀急,宜量体通利;虚燥大便秘而腹不作胀,多属血虚,宜润之而已。 火辨补泄。 外感实火,宜分表里泻之;内伤虚火,宜分阴阳补之。赋云∶实火可泻,或泻表而泻里;虚火可补,或补阳而补阴。 祛邪犹追盗蔻,歼魁而恕胁从;养正若待小人,正已而无过察。 邪宜祛除,正宜安抚。痰不可吐尽,火不可降过,气不可耗极,血不可太补,湿不可利伤。过则剧,剧则变也。且如伤食积在肠胃,荡涤(下)自愈(也);停饮块居经络,消补兼行。口腹纵而湿热盛,燥脾土以复中气。 内伤中虚,久则中寒。 房劳过而相火动,滋肾水以固阴精。 法当滋阴降火。但滋降过则损阳,中气愈虚,血无所化,则火愈盛而水愈涸矣。气有余而喘满痞塞,火轻可降;重者从其性而升之。 血不足而吐衄怯痨,金分宜清。 阴虚火动,火逼血而妄行,故宜清金。 气病调气,而血有根附;血病调血,而气无滞凝。 赋云∶阳气为阴血之导引,阴血为阳气之根据归。但调气之剂,如木香、官桂、莪术、香附之类,以之调血而两得;调血之剂,如当归、地黄之类,以之调气而乖张。若瘀血滞气,养其血而气自流行,又不可不知。 调气必辛凉以散其热, 气属阳,无形者也。阳气郁则发热,调以辛凉之药以散之。 和血必辛热以化其形。 血属阴,有形者也。阴血积则作痛,宜以辛热之药以开之。 至于痰因(七情)火动,治火勿缓; 痰因火而生者,当治火为先;亦有因痰而生火者,痰火两治。大概暴病多火,怪病多痰。 火因气郁,理气宜增。 赋云∶痰因火动,治火为先;火因气郁,理气为本。 痰有清温润燥散之异类, 热痰清之,寒痰温之,燥痰润之,湿痰燥之,风痰散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寒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劳者逸之,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皆大法也。 郁有达发夺泄折之殊名。 木郁达之,吐也。盖肺主收降,当居下体,今因食塞胸中,反居于上,抑遏厥阴风木,是不得上达,故令其吐,以升达肝木而降肺金。火郁发之,汗也。当看在何经,如腠理外郁,则取汗以散之;龙火内郁,非苦寒以降之,或用升浮之药,佐以甘温,顺其性而从治之,使势极则止,如升阳散火汤是也。土郁夺之,下也。 邪热入胃,及中满腹胀,湿热下痢,气实者则攻下以夺其势,而使之衰。金郁渗之,利小便也。肺为水源,气郁胸满而渗道闭矣,宜清金利气以疏通之。水郁折之,谓折制其冲逆,伐而挫之也。如肿胀水气淫溢,而渗道以塞,当实脾土以制水,则渗道达而愈。或病势既旺,非上法所能遽制,则用泻水之药以伐而挫之。或汗或下,或渗以平之,此治之大体。虽然邪气久客,正气必损,苟不平调正气,使各安其位,复其常于治郁之余,则犹未足以尽治法之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