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级医院上转至上级医院标准。 1.不具备慢阻肺急危重症的诊断和救治能力。 2.不具备慢阻肺合并症的评估和相应治疗能力。 3.医师判断需要转诊至上级医院的其他情况。 4.有中医药治疗需求而县级医院不能提供相应服务者,或者中医药治疗效果不佳者。 (四)县级医院下转至乡镇卫生院标准。 1.慢阻肺已经确诊,制定了治疗方案,且经治疗后病情稳定。 2.慢阻肺急性加重治疗后病情稳定,并调整了长期治疗方案。 3.慢阻肺合并症已确诊,制定了治疗方案,评估了疗效,且病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4.诊断明确,已确定中医辨证治疗方案,病情稳定。 (五)乡镇卫生院下转至村卫生室标准。 1.初次疑诊慢阻肺,已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 2.慢阻肺急性加重,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 (一)筛查。(①) 慢阻肺筛查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在慢阻肺高危人群中开展慢阻肺筛查,可达到较好的成本效益。任何具有呼吸困难、慢性咳嗽和(或)咳痰、或有慢阻肺相关危险因素暴露的人员,均应考虑慢阻肺的诊断。我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基层诊疗指南(2018年)》明确了慢阻肺高危人群的定义(表1),同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推荐采用中国慢阻肺筛查问卷(COPD-SQ)(表2)进行筛查。 表1 慢阻肺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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