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形成。(③⑤⑥) (1)一般治疗。 1)推荐将患者收入卒中中心或重症监护室,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和神经系统体征的变化。
2)降低颅内压:主要使用脱水剂如甘露醇、甘油果糖等。 3)保护视神经:伴有进展性视力降低的严重颅内高压患者应紧急处理,必要时手术治疗。
4)抗癫痫治疗:首次癫痫发作伴有脑实质损害时,应尽早使用抗癫痫药物控制癫痫发作,不建议常规预防性使用抗癫痫药物。
5)对症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预防尿路感染和吸入性肺炎。
(2)病因治疗。积极治疗病因,感染性血栓应及时足量足疗程使用敏感抗生素治疗;原发部位化脓性病灶必要时可行外科治疗,彻底清除感染源。
(3)抗凝和溶栓治疗。 1)对于无抗凝禁忌的颅内静脉和静脉窦血栓形成(cerebral venous sinus thrombosis,CVST)患者应尽早进行抗凝治疗。并发少量颅内出血和颅内压增高的CVST患者,并不是抗凝治疗的绝对禁忌证。 2)急性期后应继续口服抗凝药物,控制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2~3之间,根据患者血栓形成倾向和复发风险确定疗程。 3)经足量抗凝治疗无效,且无颅内出血的重症患者,在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可在监护条件下慎重实施局部溶栓治疗。
6.早期和持续的康复治疗(⑥):有康复指征的脑血管病患者尽快请康复科会诊,24h内完成康复评估,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应根据脑血管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制订个体化的康复治疗计划。 7.二级预防(⑦⑧⑩⑫):县级医院设立脑血管病随访门诊,由脑心健康管理师等对出院后3月、6月、1年的患者进行随访,以后每年进行至少一次随访。随访内容:3个月及6个月(神经功能及康复评价、药物服用情况、血液学指标),出院1年(同前,加头CT及颈部血管超声及TCD)。 根据具体病情,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2019年制定的《中西医结合脑卒中循证实践指南》、中华医学会2021年制定的《缺血性卒中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2021)》,根据患者辨证分型合理选择中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 六、患者管理 脑血管病患者的全程管理需要多学科合作,涉及初步识别、急诊救治、住院管理、手术治疗、康复治疗、长期随访、生活方式干预、健康教育、患者自我管理等全程规范化管理。 (一)医疗机构管理。(⑦⑩⑫) 1.医疗机构应对脑血管病患者进行管理,以控制脑血管病发作,预防并发症,降低住院率、致残率及致死率。
(1)成立脑血管病管理团队:由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科、康复科、影像科、护士、药师、营养师等组成,团队中应有中医类别医师。鼓励设立脑心健康管理师专岗开展健康宣教和康复指导、随访管理等工作。
(2)逐步建立脑血管病随访制度,由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立患者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及时做好电子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并与居民健康档案相衔接,确保健康档案随患者转移。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脑血管病专病门诊。 (3)出院计划和随访方案应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个体化制定,比如药物治疗患者每月随访一次,手术患者根据手术类型定期随访,可采取门诊随访、社区上门随访和电话随访等多种形式进行(⑫)。 (4)随访内容:脑血管病是否复发,是否规范化药物及康复治疗,药物和(或)手术治疗安全性及有效性,接受中医药治疗的患者,定期评估其症候群的变化(⑫)。 (5)患者教育及康复管理:进行脑血管病早期预防的健康宣教,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及自我管理能力,做好脑血管病精准康复治疗,降低其致残率及致死率(⑦)。 (6)中医健康管理:进行中医健康状态评估,帮助患者了解脑血管病防治的基本中医药知识,指导患者选择个体化中医康复方案。
2.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等技术在县域分级诊疗中的应用,逐步统筹县域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设计规范,推动实现县域医共体内转诊患者信息的互联互通、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二)患者自我管理。 鼓励成立自我管理小组等互助组织,通过多种手段与其他患者交流经验。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认识脑血管病的危害,知晓脑血管病常见症状和防治知识,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学习如何调整饮食、戒烟限酒、适当运动、保持心情愉快等保健知识,增强防治脑血管病的主动性及药物治疗的依从性,提高与医师沟通的能力和紧急情况下寻求医疗帮助的能力,提高医嘱执行率、干预行为知晓率,提高健康管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