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免疫治疗。 1.糖皮质激素。对于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重型和危重型患者,酌情短期内(不超过 10 日)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地塞米松5mg/日或甲泼尼龙 40mg/日,避免长时间、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以减少副作用。 2.白细胞介素
6(IL-6)抑制剂:托珠单抗。对于重型、危重型且实验室检测 IL-6 水平升高者可试用。用法:首次剂量 4~8mg/kg,推荐剂量 400mg,生理盐水稀释至 100ml,输注时间大于 1 小时;首次用药疗效不佳者,可在首剂应用 12小时后追加应用一次(剂量同前),累计给药次数最多为 2次,单次最大剂量不超过 800mg。注意过敏反应,有结核等活动性感染者禁用。 (五)抗凝治疗。 用于具有重症高危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患者,无禁忌证情况下可给予治疗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发生血栓栓塞事件时,按照相应指南进行治疗。 (六)俯卧位治疗。 具有重症高危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患者,应当给予规范的俯卧位治疗,建议每天不少于12小时。 (七)心理干预。 患者常存在紧张焦虑情绪,应当加强心理疏导,必要时辅以药物治疗。 (八)重型、危重型支持治疗。 1.治疗原则: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2.呼吸支持: (1)鼻导管或面罩吸氧 PaO2/FiO2低于 300 mmHg 的重型患者均应立即给予氧疗。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后,短时间(1~2 小时)密切观察,若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改善,应使用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或无创通气(NIV)。 (2)经鼻高流量氧疗或无创通气 PaO2/FiO2低于 200 mmHg 应给予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或无创通气(NIV)。接受 HFNC 或 NIV 的患者,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建议同时实施俯卧位通气,即清醒俯卧位通气,俯卧位治疗时间每天应大于 12 小时。 部分患者使用 HFNC 或 NIV 治疗的失败风险高,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若短时间(1~2 小时)治疗后病情无改善,特别是接受俯卧位治疗后,低氧血症仍无改善,或呼吸频数、潮气量过大或吸气努力过强等,往往提示 HFNC或 NIV 治疗疗效不佳,应及时进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 (3)有创机械通气 一般情况下,PaO2/FiO2低于 150 mmHg,特别是吸气努力明显增强的患者,应考虑气管插管,实施有创机械通气。但鉴于重型、危重型患者低氧血症的临床表现不典型,不应单纯把PaO2/FiO2是否达标作为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的指征,而应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器官功能情况实时进行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延误气管插管,带来的危害可能更大。 早期恰当的有创机械通气治疗是危重型患者重要的治疗手段。实施肺保护性机械通气策略。对于中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或有创机械通气 FiO2高于50%时,可采用肺复张治疗,并根据肺复张的反应性,决定是否反复实施肺复张手法。应注意部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肺可复张性较差,应避免过高的 PEEP 导致气压伤。 (4)气道管理 加强气道湿化,建议采用主动加热湿化器,有条件的使用环路加热导丝保证湿化效果;建议使用密闭式吸痰,必要时气管镜吸痰;积极进行气道廓清治疗,如振动排痰、高频胸廓振荡、体位引流等;在氧合及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情况下,尽早开展被动及主动活动,促进痰液引流及肺康复。 (5)体外膜肺氧合(ECMO) ECMO 启动时机。在最优的机械通气条件下(FiO2≥80%,潮气量为 6ml/kg 理想体重,PEEP≥5cmH2O,且无禁忌证),且保护性通气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并符合以下之一,应尽早考虑评估实施 ECMO: ①
PaO2/FiO2<50mmHg 超过 3 小时; ②
PaO2/FiO2<80mmHg 超过 6 小时; ③ 动脉血 pH<7.25 且 PaCO2>60mmHg 超过 6 小时,且呼吸频率>35 次/分; ④ 呼吸频率>35 次/分时,动脉血 pH<7.2 且平台压>30cmH2O。 符合
ECMO 指征,且无禁忌证的危重型患者,应尽早启动 ECMO 治疗,避免延误时机,导致患者预后不良。 ECMO 模式选择。仅需呼吸支持时选用静脉-静脉方式ECMO(VV-ECMO),是最为常用的方式;需呼吸和循环同时支持则选用静脉-动脉方式 ECMO(VA-ECMO);VA-ECMO 出现头臂部缺氧时可采用静脉-动脉-静脉方式 ECMO(VAV-ECMO)。实施 ECMO 后,严格实施肺保护性肺通气策略。推荐初始设置:潮气量<4~6ml/kg 理想体重,平台压≤25cmH2O,驱动压<15cmH2O,PEEP5~15cmH2O,呼吸频率 4~10 次/分,FiO2<50%。对于氧合功能难以维持或吸气努力强、双肺重力依赖区实变明显、或需气道分泌物引流的患者,应积极俯卧位通气。 儿童心肺代偿能力较成人弱,对缺氧更为敏感,需要应用比成人更积极的氧疗和通气支持策略,指征应适当放宽;不推荐常规应用肺复张。 3.循环支持:危重型患者可合并休克,应在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合理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密切监测患者血压、心率和尿量的变化,以及乳酸和碱剩余。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4.急性肾损伤和肾替代治疗:危重型患者可合并急性肾损伤,应积极寻找病因,如低灌注和药物等因素。在积极纠正病因的同时,注意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连续性肾替代治疗(CRRT)的指征包括:①高钾血症;②严重酸中毒;③利尿剂无效的肺水肿或水负荷过多。 5.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治疗原则是多学科合作,尽早抗炎、纠正休克和出凝血功能障碍、脏器功能支持,必要时抗感染治疗。无休克者首选静脉用丙种球蛋白(IVIG),2g/kg,病情无好转时加用甲泼尼龙 1~2mg/kg/日或托珠单抗等强化治疗;合并休克者首选静脉用丙种球蛋白(IVIG)联合甲泼尼龙 1~2mg/kg/日;难治性重症患儿应用大剂甲泼尼龙冲击(10~30mg/kg/日)或加用托珠单抗等免疫治疗。 6.重型或危重型妊娠患者:应多学科评估继续妊娠的风险,必要时终止妊娠,剖宫产为首选。 7.营养支持:应加强营养风险评估,首选肠内营养,保证热量 25~30 千卡/kg/日、蛋白质>1.2g/kg/日摄入,必要时加用肠外营养。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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