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1 急性中毒 迅速将中毒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脱掉被污染衣物,清洗被污染皮肤黏膜,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监测生命体征。急救原则与内科急症相同。慎用β-肾上腺素能药物。 6.1.2 慢性中毒 治疗原则与血液系统疾病中造血系统损害相同。 6.2 其他处理 6.2.1 急性中毒 患者病情恢复后,轻度中毒者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者原则上应脱离苯作业岗位。如需劳动能力鉴定,按照GB/T 16180处理。 6.2.2 慢性中毒 一经诊断,即应脱离苯作业岗位。如需劳动能力鉴定,按照GB/T 16180处理。 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参见附录A 附 录 A (资料性)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引起苯中毒的作业及工种 苯在生产中主要用作溶剂、稀释剂和化工原料。接触含苯的各种有机溶剂或稀释剂,或以苯作为生产原料的作业、工种,均有可能发生急性、慢性苯中毒。 A.2 苯中毒引起的猝死 个别接触极高浓度苯的劳动者可发生猝死,其诊断可参照GBZ 78。 A.3 外周血细胞分析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采用经静脉采血和血液分析仪检测方法(见WS/T 405)。采血方法按照WS/T 225有关要求执行。采血时,采用真空采血方式自肘前静脉采血,要求使用含乙二胺四乙酸盐(EDTA)抗凝剂的采血管。 A.4 诊断分级中血细胞计数参考范围 慢性苯中毒诊断分级时,血细胞计数参考范围依据中国成年人群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见WS/T 405。 A.5 血细胞形态学检查 外周血细胞计数异常时,应进行血细胞形态学检查。血细胞形态学检查是对血液有形成分质量的检查和数量的评估,主要包括对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的大小、形态、染色及结构等的检查。检查方法包括经典的显微镜检查和自动化数字式细胞图像分析等。一些患者在发生苯所致白血病或转变为白血病前,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增高。此时,还可有白细胞核象改变和形态异常,包括出现原始细胞、幼稚细胞、粒细胞细胞核大小不一、空泡变性、核变性等;当苯毒性作用累及红系时,可以出现血红蛋白形成障碍,细胞大小改变等;在出现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时,外周血细胞多表现为细胞大小改变,核浆比例异常等。血细胞形态学检查有助于鉴别白细胞计数异常的病因,进行贫血的病因、红细胞计数和形态学分析,确认血小板计数减少并了解血细胞功能,发现血液中某些寄生虫感染,对慢性苯中毒具有诊断和鉴别诊断价值。 A.6 骨髓象检查 针对慢性苯中毒患者,骨髓象检查有助于某系血细胞异常、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以及白血病的及时诊断与鉴别诊断。苯作业工人早期出现血细胞计数异常者,特别是脱离岗位后仍未恢复正常者,应尽早完善骨髓细胞形态学、免疫分型、染色体和基因检查,必要时进行骨髓活检病理检查。一次骨髓涂片的结果与病情不一定完全平行,对于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有必要多次、多部位骨髓穿刺进行骨髓细胞形态学检查和(或)骨髓活检病理检查。 A.7 慢性苯中毒作业工龄的界定 慢性苯中毒多见于苯接触时间3个月及以上者。但部分患者连续作业工龄少于3个月,其每日苯接触时间长,苯浓度高,出现外周血一系或多系细胞计数减少,甚至表现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但此类再生障碍性贫血经积极治疗后,预后相对较好。这类患者发病特点与典型的慢性中毒有所区别,在发病时间上属于“亚急性”,但其临床表现与“慢性苯中毒”相似,这与通常“亚急性中毒与急性中毒临床表现接近”的普遍规律不符。本标准中仍将其归类于慢性苯中毒。 A.8 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 在诊断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时,按照GBZ 94执行。 A.9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的命名格式 A.9.1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诊断的命名格式为:职业性急性轻/重度苯中毒。 A.9.2 职业性慢性苯中毒诊断的命名格式为: a) 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 1) 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 2) 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3) 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血小板减少症)。 b) 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 1) 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伴血小板减少症); 2) 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伴血小板减少症); 3) 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 4) 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5) 职业性慢性中度苯中毒(血小板减少症)。 c) 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 1) 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全血细胞减少症); 2) 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 3) 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参考文献 [1]GBZ 94 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2]WS/T 225 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样本的收集与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