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4 耳鼻部位的临床试验要求
若申报的口腔锥形束CT声称适用于鼻和鼻窦部位、颞骨部位的骨性病变的影像诊断,如下内容应适用。 一、基本要求 应遵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临床试验过程应遵照《口腔颌面部X射线检查操作规范》的摄影前准备和操作程序的要求。 临床机构应根据入组试验人群的年龄、组织厚度等选择适宜的曝光参数,遵循正当化原则(即:考虑医务人员和受试者所受的辐射危害后,认为辐射的受益大于风险)以及辐射防护的最优化原则(亦称ALARP原则,即最低合理可行原则)而获得必要的诊断信息(使用合理可达到的最低辐射剂量),同时应参考制造商推荐的典型曝光条件。 二、临床试验评价指标 (一)主要评价指标: 临床图像质量与临床诊断要求的符合率(见临床评价标准中的1、2部分) (二)次要评价指标 1.安全性:机械、电气等方面的安全性评价 2.设备功能稳定性、机器使用便捷性 三、临床评价标准 (一)临床图像质量评价: 对于每一幅临床图像,应挑选若干关键解剖结构,评价其清晰度,进而判断该幅图像是否符合临床诊断要求,判断结论为符合或不符合。 关键解剖结构清晰度的直接评价结果为: ①清晰可见:解剖学结构的细节清晰可辨。 ②可见:解剖学结构的细节可见,但不能清晰辨认。 ③不可见:解剖学结构可大致显示,但细节未显示。 1.鼻骨和鼻窦部位
评价标准:上述各项解剖结构达到可见及以上,则认为符合临床诊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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