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等3个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12号)附件2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类别代号为6845。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要求 1.产品命名 该产品的名称应为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机、血浆采集机。 2.产品种类划分 该产品由于结构、功能、特性不同,种类划分比较复杂,常用种类划分情况如下: 2.1按结构划分 根据不同的结构可划分为便携式、移动式与固定式。 2.2按使用功能划分 按使用功能划分可划分为血液成分分离、血液成分单采。 2.3按使用方式划分 按使用方式划分可划分为离体式、非离体式。 (二)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应准确、完整,至少应包括申报产品名称、型号、产品组成、外观结构(相应图示)、各部件名称、尺寸、预期用途、预期使用机构(单采血浆站、血站或其他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产品规格与型号划分的依据以及是否符合国内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说明配合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器具产品的名称及型号。应提供以下内容: 1.提供设备整体说明 以框图方式列出各种不同子系统/组件,如:硬件子系统框图、软件子系统框图、零部件或组件结构布局图,并对关键部件进行详细说明。 2.提供工作流程图 应描述液体路径(如血液),并指出每一种路径与各子系统不同零部件之间内在联系。 3.产品特点及与已上市产品的比较 应综述同类产品国内外研究及临床使用现状及发展趋势。描述本次申报产品与已上市同类器械的创新点、相似点和不同点,建议以列表方式表述,比较的项目应包括产品名称、结构组成、工作原理、预期用途、灭菌或清洁消毒方式、性能指标、有效期、已上市国家或地区等,包括本企业已上市同类产品或其他企业已上市同类产品。 (三)产品结构与组成 注册申请人应根据申报产品的特点,明确产品结构与组成。该部分要求可在综述资料中列出。 该产品因其分离的血液成分不同和使用目的不同,以及不同生产者设计技术路线的差异,产品的结构和组成往往也不同,但就整体而论,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包括: 1.液体传输控制系统 包括蠕动泵、阀门、抗凝剂控制组件、生理盐水控制组件等。 2.血液离心分离系统 包括离心机驱动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等。 3.监测系统 包括血液成分探测、空气探测、漏液监测、压力监测、重量监测等。 4.软件组件 参见《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 5.其他组件 其他组件(若有),包括振荡/摇摆组件、UPS(不间断电源)、扫码器、袖带等。未尽项目和内容,可以增加。 (四)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1.工作原理 依据离心原理,与一次性使用无菌器具产品配套,在封闭的管路中,通过蠕动泵将供血(浆)者或血袋中的血液及成分,采集或收集到离心容器内,根据血液成分密度不同,通过离心进行血液成分分离,所需血液成分转移到收集容器内 。 2.作用机理 本指导原则未涉及血浆置换内容,故不包含产品作用机理的内容。 (五)注册单元划分原则 注册单元划分应根据产品的预期用途、性能指标、结构组成进行综合判定。 1.设计和生产过程相同,预期用途相同,性能指标相近,技术结构基本相同的系列产品(在基本组成不变的情况下,不同选择的配置)可以划为同一注册单元。 2.设计和生产过程相同,预期用途不同,但性能指标相近,技术结构基本相同,仅通过选择不同的软件流程实现不同血液成分的采集,未引入不可接受的风险,可以划为同一注册单元。 3.采用杯式离心容器的设备和采用袋式离心容器的设备应按不同注册单元单独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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