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风险估计 应识别可能造成危害处境的合理可预见的事件序列或组合,并列明造成的危害处境。 对应每个判定的危害处境,应利用可以得到的资料或数据估计其相关的一个或多个风险。对危害发生概率不能加以估计的危害处境,编写一个危害的可能后果的清单,
以便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对损害发生的概率和损害的严重度进行定性或定量的估计。 用于风险估计的资料或数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 1.已发布的标准,例如GB
9706.28、IEC 60601-2-12、ISO
80601-2-12等呼吸机专用标准; 2.科学技术资料,例如各种期刊、专著; 3.已在使用中的呼吸机的临床资料,例如已公布的不良事件报告、召回信息等,典型的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官方网站中的MAUDE数据库; 4.临床数据; 5.调研结果; 6.专家意见; 7.外部质量评定情况。 表4 治疗呼吸机危害、可预见的事件序列、危害处境和损害之间的关系示例
(四)风险评价 对每个已判定的危害处境,制造商应依据风险管理计划中制定的风险可接受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决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 风险评价的结果记入风险管理文件中。 (五)风险控制 制造商应对经风险评价后不可接受的、或考虑可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的风险制定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一个或多个),把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制造商应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使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1.用设计方法取得固有安全性,例如消除危害、降低损害发生的概率、降低损害的严重度; 2.在医疗器械本身或在制造过程中提供防护措施,例如提供安全阀、提供视觉或听觉报警信号; 3.提供安全性信息,例如提供警告标识、限制呼吸机的使用或限制使用环境、提供警告信息(告知某些不当使用、危害或其他有助于降低风险的信息)、提供防护设备(例如细菌过滤器)、提供操作者培训(以改进他们的表现或提高其检出错误的能力)、规定必需的维护时间间隔、规定最大产品服务寿命等。 在制定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有关降低风险的措施。 应确保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在研制初期得到有效的输入,对每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予以验证,并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实施验证。 制造商应对采取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后的剩余风险以及是否会引发新的风险进行评价。 以上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控制措施的验证、剩余风险评价等信息可以记入风险管理报告中。 (六)综合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价 制造商应对综合剩余风险是否可接受给出结论性意见,并对已有恰当的方法获得与本产品相关的生产后信息与临床应用的信息进行阐述并做出承诺。 风险管理报告应由制造商的最高管理者(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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