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国家食药监总局 ...

2022-6-18 18:27| 发布者: 葆伢美| 查看: 2228|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第三类)和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第三类)。产品的分类编码为6830。含附录I技术特性和规范、附录Ⅱ型号规格划分表/配置表示例、附录Ⅲ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 ...

——总局关于发布高频手术设备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21号)附件2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本指导原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发布的《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修订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的要求重新设置章节。(二)修订了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三)将原技术资料修改为综述资料。(四)增加了研究资料的具体要求。(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修改了临床评价相关要求。(六)增加了用于介入操作的设备的临床试验要求。(七)增加了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八)修改了注册单元划分要求。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第三类)和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第三类)。产品的分类编码为6830

二、综述资料

一)工作原理的描述

应提供X射线设备工作原理描述和工作原理图。

(二)结构组成和主要功能

应当包括对设备及其部件进行全面评价所需的基本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整机总体构造的详细描述。应提供系统布置图、系统实物图及系统框图。系统布置图至少应包含产品的基本组成,并应清楚地标识关键部件,并包含充分的解释来方便理解这些图示。不同配置产品,应提供图示描述差异(如适用)。

2.对系统部件全面描述,至少包括附录Ⅰ中所含部件。提供部件实物图,必要时图示中应清楚地标识关键组件,并包含充分的解释以便于理解这些图示。核心部件提供结构设计示意图,核心部件应至少包括数字探测器,高压发生器,X射线管组件。

3.按照附录Ⅰ提供部件技术特性。

4.采集功能描述,包括但不限于:

1)基本采集功能:脉冲透视、连续透视、数字点片、电影模式、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路径图(Roadmap)、拍片(screening)。

2)高级采集功能(如适用):ECG门控触发透视/摄影采集、旋转采集、三维采集、三维减影采集、造影剂跟踪采集CT采集

5.临床应用的描述(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

冠状动脉或血管分析、左心室容积分析、三维路径图、三维图像融合、四维DSA、三维穿刺导航。

6.具有的其他功能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

自动曝光控制、自动亮度控制、DSA图像处理技术。

7.系统接口设计说明,说明组合使用器械的类型(如ECG、高压注射器、手术导航系统等)、连接方式(标准接口、专用接口、无线连接;是否为接口设备提供电源;信号控制,数据交换)、专用接口应列明组合使用器械的型号。

8.与中国市场已有同类产品相比较,描述本系统的新功能,新应用,新特点。应与产品数据表(Product Data Sheet)声称有一致性。

三)型号规格

应按照附录Ⅱ示例提供型号规格划分表及产品配置表。

(四)参考的同类产品情况

应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公告执行。应说明采用的新技术是成熟的技术,还是全新的首创技术,如果本设备采用的新技术、新功能可以在其他已上市的设备上找到类似的功能及应用,可以采用多台参比机器对比说明。

三、研究资

(一)产品性能研究资料

1.性能指标的确定优先采用相应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于适用的行业标准中不适用项,需要给出不适用的正当理由。

2.数字探测器DQEMTF指标应符合我国现行行业标准,提供验证报告。部件标准应当作为质量控制标准纳入整机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予以考虑。采用新技术的核心部件,如X射线管组件、数字探测器应提供设计原理、设计依据并明确其主要技术指标。

3.应对产品数据表和技术说明书中声称的主要功能(含采集功能)及其他功能的实现原理进行描述。应提供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对比的差异部分的设计规格要求和系统验证报告。应提供新增功能或临床应用的设计规格要求和系统验证报告。

4.新技术的设计与实现采用了国际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应提供以上文件作为附件,采用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外的体模进行检测的,应说明体模的技术规格,并提供体模图示。

5.应提供接口设计说明及集成测试报告。与其他制造商生产的心电监护设备、高压注射器、手术导航设备等设备连接的,应提供所有配套使用设备(含所有型号)的兼容性验证报告。

6.提供产品可进行的各种临床测量的项目名称,并提供测量准确性的验证报告。

7.由于儿童或新生儿对X射线非常敏感,如果申请人声称设备适用于儿科人群,应提供降低儿童或新生儿辐射剂量所需采取的措施。如自动曝光控制为儿科患者设计并校准;具有适合婴幼儿的低辐射剂量协议;特殊的滤过;低于成年人的辐射入射剂量,曝光限值提示;显示和记录患者剂量信息或剂量指数以及患者其他信息,如年龄,身高和体重(手动输入或自动计算);具有不用工具可拆除的滤线栅等。

8.透视引导介入操作设备,在介入操作中设备意外停止工作或无射线输出会危及患者安全,申请人应提供球管热容量、散热能力和过热保护功能的设计考虑和实现方法。

(二)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在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中,与患者直接接触的应用部件主要为患者检查床和一些附件的外表面,应根据GB/T 16886.1标准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应提供接触部件名称,患者接触类型,患者接触时间,患者接触材料名称。

(三)清洗和消毒方法

在介入操作中,设备有被污染,或液体或沉积物留于瑕疵和缝隙的可能性,需要清洗和消毒。应提供推荐的清洗和消毒方法,推荐使用的试剂,确定依据及其效果的验证报告。

(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申请人应提供产品使用期限和确定依据。

产品包装标记及可靠性应符合GB/T191YY/T 1099的要求,并提供符合证据。

透视引导介入操作设备,术中无射线输出,无图像输出, 设备无法运动等,都会对患者造成较大风,因此此类设备应具有非常高的可靠性。显示器、 X射线管组件、 高压发生器、患者床、 探测器等都需要在系统可靠性能测试中考虑。企业应提交产品预期使用期限的判定依据及验证报告,关键部件应明确其使用期限,如X射线管组件、探测器。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鄂ICP备20008850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zyqjg.com

版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