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辖区内出现 1 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 20%的抽样比例或按照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4.社区管理人群监测。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 3、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5.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监测。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前采集隔离房间内物品、环境(包括手机表面、行李物品、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普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6.进口物品及环境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等场所环境适当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口岸中来自高风险国家和低温运输环境的进口货物及其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和货物存放场所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冬季低温条件下可增加检测频次和抽样数量。对城市中有冷链食品批发销售的大型农贸(集贸)市场的环境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大型海运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可定期开展污水监测。 7.药品监测。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 8.病毒基因变异监测。对本土疫情中的首发或早期病例、与早期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关键病例、感染来源不明的本土病例、境外输入病例、入境物品及相关环境阳性标本开展病毒基因序列测定、分析及病毒分离,动态了解病毒基因变异情况,及时发现感染来源。 多渠道监测预警要求详见附件 3《新冠肺炎监测方案》。 五、疫情处置 疫情发生后,应立即激活指挥体系,迅速完成常态和应急机制转换,以地(市)为单位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省、市、县联防联控机制协同联动,扁平化运行,统筹调度资源,果断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一)传染源控制。 1.确诊病例。确诊后应在 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病例治愈出院后,应当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2.疑似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采集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复核,期间单人单间隔离,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 3.无症状感染者。参照轻型病例进行管理,在方舱医院进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 6 天和第 7 天采集鼻咽拭子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如两次核酸检测 N 基因和 ORF 基因 Ct 值均≥35(荧光定量 PCR 检测方法,界限值为 40,下同),或检测阴性(荧光定量 PCR 检测方法,界限值低于 35,下同),可解除在方舱医院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继续在方舱医院集中隔离至满足出舱标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做好病情监测,符合确诊病例诊断标准后,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应继续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4.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既往感染者出院(舱)后,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阳性,如未出现任何症状体征且核酸检测 Ct 值≥35,不再进行管理和判定密切接触者;如核酸检测 Ct 值<35,结合病程、Ct 值动态变化等快速评估其传播风险,如有传播风险按感染者管理,判定和管控与其共同居住、共同工作等接触频繁的密切接触者,无需判定密接的密接;如无传播风险,不再进行管理和判定密切接触者。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或 CT 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加重,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进行分类管理治疗。如核酸检测 Ct 值≥35,无需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控;如核酸检测 Ct 值<35,应判定和管控与其共同居住、共同工作等接触频繁的密切接触者,无需判定密接的密接。 (二)流调与风险区域(人员)划定管控。 1.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发生后,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报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市联防联控机制组建的现场流调溯源专班(工作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由卫生健康、疾控、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现场流调小组根据工作分工开展工作,采取现场流调和电话流调相结合的方式,阳性人员复核确认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个案核心信息调查,24小时内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更新流调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的内容和重点需根据疫情进展和规模动态调整。 对于发现早、病例数少、未发生社区持续传播的疫情,需快速开展精准流调,对病例既往接触史和活动轨迹进行详细调查,明确病例的感染来源,判定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等风险人员,划定风险区域等。 当疫情进一步发展,病例数明显增多,出现社区持续传播,传播链难以理清,且社区已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实行封管控措施管理,流调重点调整为掌握病例的基本信息、发病时间、首次核酸检测阳性时间等,用于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疫情发展态势分析。 对于重点个案,如物资保障人员、快递人员、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等封管控之外人员中出现的感染者,以及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处于收尾阶段的新发感染者,应进行详细精准流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4《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与溯源指南》。 2.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判定与管理。根据病例行动轨迹和流调信息,利用“三公(工)”协同多部门技术手段和大数据信息支撑,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快速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等风险人员。优先判定和管理与病例接触频繁、持续时间长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对于人员较为密集复杂的病例活动场所(如餐厅、娱乐场所、超市等密闭空间场所),可适度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密切接触者采取“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以下简称“7+3”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发生较大规模疫情时,为缓解集中隔离点资源严重不足,对密切接触者可采取“5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2、5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至居住地。 对与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同住、同餐、同工作(学习)、同娱乐(如棋牌、卡拉 OK)等长时间密切接触人员判定为密接的密接。密接的密接采取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密接的密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对应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于第 7 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将密接的密接调整为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经风险评估对感染风险较高的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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