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防控技术指南( 2022年版)(国卫办应急函〔2022〕221号)

2022-7-12 21:15|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1413|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的病毒性人兽共患病。附件: 1. 猴痘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指南,2.猴痘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指南,3.猴痘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4.猴痘消毒技术指南 ... ...


三、预防

()宣传教育

出入境人员和涉疫地区人员需关注所在国的猴痘疫情信息。在猴痘地方性流行地区,尽量避免与啮齿类动物和灵长类动物(包括患病或死亡的动物)发生接触,不直接接触动物的血和肉,必须彻底煮熟后才能食用。处理染病动物或感染组织以及在屠宰过程中,应配戴手套及其他适当的防护用品。同时加强个人手卫生。海关、卫生健康等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地宣传猴痘病毒病防治知识,使公众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手段;并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社会恐慌。

()疫苗接种

由于既往猴痘流行地区局限,且是一种自限性疾病,临床症状通常较轻,猴痘预防-般采取以管理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但亦有疫苗可以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

由于存在交叉免疫,接种天花疫苗可预防猴痘,我国既往的天花疫苗为复制型组织培养痘苗,暴露前接种可有效保护人群免受感染,而暴露后2周内,尤其是最初4天内接种者,85%可产生免疫力,减轻症状严重性。

2019年美国批准了一款可用于职业暴露风险人群的非复制型猴痘疫苗Jyneos (MVA-BN) ,国内非复制型痘苗正在研发中。

()主动就医和及时报备

疫区归国人员需注意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主动就医,并告知接诊医生疫区旅行史,以助于诊断和治疗。若在国外有过接触史和暴露史,尚未出现症状,可主动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咨询和报备。

()限制动物贸易

限制非洲啮齿类动物和灵长类动物的进口贸易,减少病毒向我国扩散风险。建议将感染动物与其他动物隔离,并立即实施检疫。对任何可能与感染动物有接触的动物,应进行检疫隔离;根据标准预防描施处理,观察症状30天。


四、诊断

()疑似病例

出现发热、淋巴结肿大伴有皮肤黏膜皮疹表现者,同时具备以下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项:

1.发病前21天内有境外猴痘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

2.发病前21天内与猴痘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

3.发病前21天内接触过啮齿类、非人类灵长类等猴痘病毒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

()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定义者,经实验室检测,猴痘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分离阳性者。

()鉴别诊断

主要和其他发热出疹性疾病鉴别,如水痘、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麻疹、登革热等。大部分猴痘病毒感染者伴有明显的浅表淋巴结肿大,皮疹呈离心性分布。此外,还要和皮肤细菌感染、疥疮、梅毒和过敏反应等鉴别。


五、疾病控制

疾病控制旨在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调查、早处置。其中,病例发现、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部分内容,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猴痘病例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 (2022) 224)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内容和要求。

()病例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接诊发热伴出疹病人时,应注意询问病例流行病学史,同时进行病原学筛查,排除水痘、风疹、麻疹或其他明确病因引起。

现有入境人员隔离期间,在排查新冠病毒感染的同时,各地应主动对入境人员进行猴痘病毒排查,特别是入境前21天内有猴痘疫情报告国旅居史的人员,密切监测出疹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疑似病例,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并转送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应于24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监测报告管理模块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下的“猴痘”。如为输入性病例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来源地区,统一格式为“境外输入/X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XXX县”。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报告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络报告,同时传真或寄送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负责病例网络直报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流调进展及时对病例信息进行复核、订正。

各县()出现首例猴痘病例或者聚集性病例(2),辖区疾控中心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选择“未分级”;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进行事件级别调整并报告。

()流行病学调查

()级疾控机构接报后要立即按照《猴痘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指南》、《猴痘接触者判定及管理指南》 的要求(附件12),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完成病例个案调查表,搜索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

()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

疑似和确诊病例应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派的专用交通工具,运送到指定专业传染病治疗机构进行严格隔离观察和治疗。对疑似和确诊病例应严格单人单间隔离,落实污染物处置,并尽快采样开展实验室病原学检测以明确诊断。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登记、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21天。

()实验室检测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包括痘疱液、皮疹和痘痴和/或病灶的拭子、咽拭子、全血、血清等标本),尽快按程序将标本送至本地疾控机构,进一步开展相关病原检测,具体参照《猴痘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附件3) 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的有关规定,猴痘病毒生物危害分类为第一类,是一种高致病性病毒。涉及活病毒的操作,如病毒培养、未经培养的阳性或疑似阳性样本灭活、检测等需在BSL-3及以上实验室开展。采用灭活管采样或使用其他有效方法灭活后的样本可在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或PCR 检测的专门区域或房间进行,严格按照分区操作原则操作。

原则上,病例标本先由省级及以下疾控机构符合上述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进行初步检测,猴痘阳性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复核。省级疾控机构不具备猴痘病毒检测条件的,应立即送病毒病所进行检测。各省首例需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会诊后确认。

()院内感染控制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安置在隔离病房。疑似病例单问隔离。确诊病例需隔离至结痴完全脱落。

医务人员执行标准预防,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佩戴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等,同时做好手卫生。经专家评估后,可考虑为一线诊疗人员及时安排接种天花疫苗。

()消毒

按照猴痘病毒的传播途径,重点消毒患者的衣物、 毛巾、床单、餐具等个人用品,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物品及其他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体表面。接触患者或其污染的物品和环境时,应加强个人手卫生。具体消毒措施参见《猴痘消毒技术指南》(附件4)


六、治疗和预后

()治疗

目前国内尚无抗猴痘病毒药物。治疗主要包括对症支持治疗和继发性细菌感染的治疗。

()预后

猴痘为自限性疾病,大部分预后良好。严重病例常见于年幼儿童、免疫功能低下人群,预后与感染的病毒株、病毒暴露程度、既往健康状况和并发症严重程度等有关。

附件: 1. 猴痘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指南

2.猴痘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指南

3.猴痘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

4.猴痘消毒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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