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 号)附件8
为指导各地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的转运,有效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制定本指南。 一、建立工作机制 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成立人员转运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应急调配预案,做好转运车辆的储备和转运人员的培训,统筹调度转运车辆和司机,发生聚集性疫情后,立即启动转运车辆调度。 二、做好车辆储备和调度 建立隔离转运车辆储备调度方案,每个县(区)原则上确定10辆大巴车,做好转运车辆改造计划;每辆车配2-3名司机,纳入转运人员名单,做好培训演练,发生疫情后优先检测,确保及时上岗。 感染者原则上由120救护车进行转运,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转运采用大巴车等容纳乘客数量多的车辆进行转运。根据疫情需要调用适量的车辆,确保专车转运,严格做到驾驶室和车厢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和医疗垃圾袋等防护用品。 三、人员转运 (一)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1.转运车辆要求。 (1)转运使用的救护车需具备转运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基本条件,尽可能使用负压救护车进行转运。 (2)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和医疗垃圾袋等。 (3)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及时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4)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2.人员转运。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转运过程中,被转运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3.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病例时医务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发热病人需要转运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二)密切接触者。 1.车辆安排和转运要求。 (1)车辆安排。接到转运人员名单后,应核实转运人员信息,根据人员居住地和转运人员数量,按照就近原则合理调度安排车辆。 (2)转运要求。转运前要做好人员的组织管理,由社区防控组通知转运人员所在社区组织做好相关人员转运隔离准备。转运过程中要及时掌握转运人员隔离进展,对于因为特殊原因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及时向流调组和病例所在社区反馈,组织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在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不能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一车辆进行转运。 2.人员转运。 (1)转运时。根据转运清单清点核对上车人数,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通风。转运时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尽量间隔就坐,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2)工作衔接。到达隔离点后,与隔离点地工作人员核对转运人员数量,并交接转运人员名单。 (3)转运结束后。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3.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时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N95/KN9582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司机应穿工作服,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 、手套。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入境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