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标本采集和检测技术指南

2022-7-19 18:45| 发布者: 葆伢美| 查看: 921| 评论: 0

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附件 12:采集对象:新冠肺炎病例、可疑感染人员和其他需要进行检测的人员,以及可能被污染的环境或物品等。为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规范开展新冠肺炎标本采集与实 ...


8.肛拭子:用消毒棉拭子轻轻插入肛门 35cm,再轻轻旋转拔出,立即放入含有 35ml 病毒保存液的 15ml 外螺旋盖采样管中,弃去尾部,旋紧管盖。

9.血液标本:建议使用含有 EDTA 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 5ml,根据所选用核酸提取试剂的类型确定以全血或血浆进行核酸提取。如需分离血浆,将全血 15002000rpm 离心 10 分钟,收集上清液于无菌螺口塑料管中。

10.血清标本:用真空负压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 5ml,室温静置 30 分钟,15002000rpm 离心 10 分钟,收集血清于无菌螺口塑料管中。

11.物体表面标本:参考《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WS/T7762021)推荐的方法,采样拭子充分浸润病毒保存液后在表面重复涂抹,将拭子放回采样管浸润,取出后再次涂抹采样,重复 3 次以上。对表面较大的物体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12.污水标本:采集污水的水体标本时,参考《污水中新型冠状病毒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方法标准》(WS/T 799-2022),用无菌聚乙烯瓶采集污水样本,采样体积为 300ml。可根据现场条件和检测需求确定水样采集方式,如瞬时水样(采样点位某一时间随机采集的样本)或混合水样(同一采样点位不同时间所采集的瞬时水样混合后的样本);如农贸(集贸)市场内排水沟内无法采集足够体积水样,可采集污水的拭子标本,参考《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WS/T776-2021)推荐的方法,用拭子浸入吸附污水,将拭子放回采样管浸润,取出后再次浸入污水,重复 3 次以上,对每个污水采样位置应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13.其他材料:如唾液等标本,依据检测需求采集。

(六)标本包装。标本采集后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内分装。

1.所有标本应当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标本采集管里,拧紧。容器外注明标本编号、种类、姓名及采样日期。

2.将密闭后的标本装入密封袋,每袋限一份标本。标本包装要求要符合《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相应的标准。

3.涉及外部标本运输的,应根据标本类型,按照 A 类或 B类感染性物质进行三层包装。

(七)标本保存。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可在 24 小时内检测的标本置于 4℃(2℃~8℃)保存;24 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血清标本可在 4℃存放 3 天,-20℃以下可长期保存。境外高风险区域人群以及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核酸检测标本,检测后,应当在-20℃保存 7 天。其他一般人群筛查标本,则可在 4℃保存24 小时。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保存标本。

(八)标本送检。标本采集后应当尽快送往实验室,标本采集后室温(25℃)放置不宜超过4小时。如果需要长途运输,应采用干冰保藏,难以获取干冰时,可使用冰袋、冰排等低温运输。

1.送检标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现的本土疫情中的首发或早期病例、与早期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关键病例、感染来源不明的本土病例、境外输入病例、入境物品及相关环境阳性标本等所有原始标本应平行采集至少 2 份,一份送各省级疾控机构进行检测,另一份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进行检测、复核,同时附标本送检单(见附件 12-1)。各省分离到的新的代表性毒株,应及时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复核、保藏。

2.标本及毒株运输

1)国内运输。新冠病毒毒株或其它潜在感染性生物材料分类属于 A 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为 UN2814,包装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Doc9284《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PI620 分类包装要求;环境标本属于 B 类,对应的联合国编号为 UN3373,包装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Doc9284《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 PI650 分类包装要求;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运输的可参照以上标准包装。新冠病毒毒株或其它潜在感染性材料运输应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标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 45 号)办理《准运证书》。

2)国际运输。在国际间运输的新冠病毒标本或毒株,应当规范包装,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满足相关国家和国际相关要求。

3)标本和毒株的接收及管理。通过航空进行运送的标本抵达目的地机场后,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接收单位,通过陆路运输的标本由专业车辆进行运送,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应对标本进行双签收。

新冠病毒标本及毒株应由专人管理,准确记录标本及毒株的来源、种类、数量,编号登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毒株 和标本的安全,严防发生误用、恶意使用、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等事件。

二、新冠病毒的实验室检测

(一)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检测人员应当具有实验室工作经历以及相关专业技术技能,接受过新冠病毒相关检验检测技能培训。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所开展检测项目及标本量配备实验室检测人员,以保证及时、高效完成检测和结果报告。

(二)实验室检测

1.实时荧光 RT-PCR 方法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1)核酸检测实验室。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按功能区布置位置的不同,可分为集中布置形式和分散布置形式。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设置以下区域: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根据使用仪器的功能,区域可适当合并。如采用标本加样、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为一体的自动化分析仪,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可合并。集中布置形式的实验室设置应遵循“各区独立,单向流动(注意风向,压力梯度走向),因地制宜,方便工作”的原则。各区的功能如下:

①试剂储存和准备区:用于分装、储存试剂、制备扩增反应混合液,以及储存和准备实验耗材。该区应配备冰箱或 冰柜、离心机、试验台、涡旋振荡器、微量加样器等。为防止污染,该区宜保持正压状态。

②标本制备区:标本转运桶的开启、标本灭活(必要时)、核酸提取及模板加入至扩增反应管等。该区应配备冰箱或冰柜、生物安全柜、离心机、试验台、微量加样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配自动化核酸提取仪等。标本转运桶的开启、分装应在生物安全柜内完成。为防止污染,该区宜保持负压状态。为操作方便,标本的分装以及核酸提取也可以在独立的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进行,提取的核酸可以转运至该区加至扩增反应液中。

③核酸扩增和产物分析区:进行核酸扩增反应和产物分析。该区应配备实时荧光定量 PCR 仪。为防止扩增产物污染环境,该区宜保持负压状态,压力等于或低于标本制备区。

2)新冠病毒核酸的荧光定量 RT-PCR 检测。实验室应当制定标准操作程序(SOP),并严格按照 SOP 进行操作。接到标本后,应当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清点核对,并依据 SOP进行试剂准备、标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扩增、结果分析及报告。实验室应当建立可疑标本复检的流程。

①试剂准备。应当选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试剂,建议根据核酸提取试剂及扩增体系的要求选择配套的标本采样管,不建议免提取核酸直接进行核酸扩增反应。

②标本处理。使用含胍盐等灭活型采样液的标本无需进行灭活处理,可直接进行核酸提取,而使用非灭活型采样液的标本,按照核酸提取试剂盒的说明,取适量标本加至核酸提取裂解液中充分混匀作用一定的时间则可以有效灭活病毒。选用热灭活时可采用 95℃加热 15 分钟,不推荐采用 56℃孵育 30 分钟的处理方式灭活病毒,该条件不能保障充分灭活病毒。

污水水样标本处理可参考《污水中新型冠状病毒富集浓缩和核酸检测方法标准》(WS/T 799-2022)推荐的方法;污水拭子标本处理可参考《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WS/T776-2021)推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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