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国卫人发〔2022〕27号)

2022-8-17 19:59|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885| 评论: 0

摘要: “十四五”期间,我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促进人才服务能力提高与结构优化,完善人才管理制度机制,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提升医疗人才服务能力 ...



(二)补齐短板,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增长到120万人,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25万人。

健全各类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配置标准,并根据公共卫生形势任务变化适时调整。进一步梳理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岗位的职责任务,明确特定岗位的人员能力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配置适宜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根据社会需要和全球形势变化,配置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吸纳多学科专业人员融入公共卫生队伍。探索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交流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公共卫生技术能力,着重提高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稳步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培训模式和制度,明确保障机制和措施。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养一批公共卫生技术骨干。实施“基层疾控骨干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机制。

科学设置公共卫生岗位,调整公共卫生机构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根据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现状和用人需求,增加中、高级岗位比例,健全符合公共卫生工作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顺畅公共卫生人才职业发展和晋升路径。完善对公共卫生机构投入和补偿机制,加强投入保障力度,创新科研和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人员待遇,激发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活力。


(三)拓宽渠道,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30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医护比分别达到1:1.21:1.0。通过人才柔性引进、退休人员返聘、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拓宽基层卫生人才渠道,吸引城市医院、非公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到基层提供服务、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优化基层人才配置和管理方式,探索实行医共体内或县域内编制核定、人员招聘、岗位调配、评价使用、薪酬待遇、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一体化,培育和配备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融合型人才。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科医生数量达到55万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继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发挥综合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加强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45%左右。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乡聘村用等多种途径,吸引培训合格的助理全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加大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帮扶力度。


(四)突出特色,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2025年,中医药人才数量规模稳步增长,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全国中药师达到15万人。创新完善与中医药医疗服务特点相匹配的人才培养、认证评价、执业注册、使用激励等人才管理制度,激发中医药人才活力。

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中医药专业课程体系,加强中医药教材建设。强化经典教学,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加强中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引领临床教学能力提升。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定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持续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以重大项目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持续开展岐黄学者和青年岐黄学者培养、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等项目,培养一批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持续开展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基层人才计划。完善落实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试点,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人才专项,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


(五)适应需求,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及人口政策变化,以适应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统筹预防、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各类人才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支撑老龄、妇幼、托育健康服务体系发展。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建设。鼓励医学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老年服务、医养照护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专业人才配置要求,扩大老年医学专业人才规模。健全医养结合人才继续教育,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25年培训医养结合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10万人。完善激励政策,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扩大医疗护理员队伍,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制度,协助推动各地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加快培养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人才专业化培养体系,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在职培训,明确培训规划与激励政策,出台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大纲,建立托育服务人员培训课程体系。实施国家托育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力争到2025年培养和培训托育服务专业人才不低于100万人。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依法保障托育服务人才合法权益。

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人才建设,持续加强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妇产科、儿科、出生缺陷防治等专业人才培养。持续开展新生儿科医师培训,每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生儿科医师均经过系统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医疗保健人员的配置,开展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儿科和儿童保健服务能力。


(六)协同推进,统筹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培训,缓解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医师紧缺现状,夯实基层精神卫生队伍基础,加强应用型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精神科护士专业培训,探索开展心理治疗人员培训。加强医务人员精神心理服务能力培训,提升医务人员自身心理健康管理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大职业健康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职业健康专家库,完善专家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丰富培训内容体系。加强培训师资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优化,建立培训师资库。优化分级分类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研究制定卫生健康信息化人员配备标准,突出加强数据分析、网络安全等技术人员配备。加强信息化知识普及,提高全行业人员信息素养和网络安全意识。

加快推进卫生管理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各类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培养培训、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措施,探索建立基于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等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需求探索设立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加强卫生健康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管理人员基础培训全覆盖,培养储备总会计师。

加强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配合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做好卫生人力职业分类,加强与国际职业分类标准的衔接,推动完善与卫生健康相关的社会化职业设置和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摸清临床辅助类人员的现状,加强医学辅助技术人员、技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服务能力。开发社区健康工作者和医务社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健康工作,开展人文关怀和提供社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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