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居住地址: 所在单位: (如有单位,请填写)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方式:
您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我国现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对您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请您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人员,请联系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经批准后,在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下方可外出。 2.非单独居住者,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共同居住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3.请您配合社区做好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和自我健康监测。每天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向社区报告。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如实报告,在社区健康管理人员陪同并做好防护的情况下,120专车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对瞒报、谎报信息或拒不配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定的,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街道(镇)干部: ;联系方式: 社工(网格员): ;联系方式: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签收:
社区(村)(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2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
先生/女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您为期 天( 年 月 日— 月 日)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已满。根据您相关实验室检测结果,且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健康状况无异常,现准予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负责隔离医学观察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