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WS/T 803—2022)
前 言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老年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老年医学学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四川大学华西护理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北京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皮红英、侯惠如、石海燕、尚少梅、蒋艳、陈峥、李卡、杨莘、屠其雷、杨泽、孙超。
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的基本要求、流程、项目及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居家、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辅助医疗护理服务的从业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老年人 older adults 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人。 3.2医疗护理员 medical nursing assistants 主要提供辅助护理等医疗辅助的服务人员。 注: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4-14-01-00] 3.3老年医疗护理员 medical nursing assistants for older adults 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3.2)。 4 基本要求 4.1提供服务的老年医疗护理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2服务内容不应涉及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 4.3服务流程应按照本标准第 5 章执行。 5 服务流程 5.1服务接洽 5.1.1 服务接单 5.1.1.1 服务提供机构通过管理平台或其他方式接单,做好登记。 5.1.1.2 机构应对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照护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服务计划。 5.1.1.3 机构应与服务对象或主要家庭成员签订协议。 5.1.2 服务准备 根据服务计划准备照护用品。 5.2服务实施 5.2.1 根据服务计划提供照护服务。 5.2.2 服务操作应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2019 版)执行。 5.2.3 手卫生应按照 WS/T 313 执行。 5.3服务结束 5.3.1 按照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处理垃圾。 5.3.2 检查核对照护用品,整理好照护设备设施。 5.3.3 在管理平台上或通过其他方式做好服务记录。 5.4服务反馈 5.4.1 与服务对象或主要家庭成员沟通,记录并反馈服务信息。 5.4.2 应及时进行服务回访及总结。 6 服务项目及要求 6.1服务项目 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宜提供表1中的服务项目及内容。 表1 服务项目及内容
6.2服务要求 6.2.1 生活照护 6.2.1.1 清洁照护 为老年人提供清洁服务,包括晨晚间护理服务、助浴服务、床单位清洁服务、环境整理服务: ——晨晚间护理服务:应为老年人提供身体清洁服务,更换衣裤、刮胡须、修剪指(趾)甲,有义齿者协助摘取、佩戴、清洗和存放,使颜面、口腔、手、足部、会阴部清洁; ——助浴服务:应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协助其淋浴或盆浴,给予卧床老年人床上洗头及擦浴,使身体清洁、无异味; ——床单位清洁服务:应按需为老年人清洁床单位,使其清洁、平整、舒适; ——环境整理服务:应为老年人进行居室环境整理、定时通风,使室内整洁。 6.2.1.2 饮食照护 为老年人提供饮食照护服务,包括膳食准备、进餐服务、异常情况观察及处理: ——膳食准备:应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营养状况、饮食习惯及宗教信仰为其准备适合的食物及频次; ——进餐服务:进餐前应为老年人准备适宜的进餐环境、合适的进餐体位;协助老年人经口进食/水,必要时为其喂食/水;为管饲老年人实施管饲喂养; ——异常情况观察:进餐过程中应观察有无噎食、呛咳、误吸、呕吐等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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