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究资源。 1.已建立健康人群标本及信息库,生物样本数量≥5 万份。 2.已建立重大慢性病及重大传染病队列、标本库及信息库,生物样本总数量≥100 万份,具有完善的管理系统。 (五)专业化科研支持和转化研究平台。 1.具备完善的医学检验研究支撑平台,配备代谢组学、蛋白组学、基因组学、宏基因组学、病毒学、免疫学等基础与转化研究平台。 2.应当具备高新检验技术和新生物标志物研发、转化应用及示范推广的能力。 3.近3年,牵头开展临床检验相关全国多中心临床试验。 (六)协同研究网络。具备建立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检验协同研究网络的能力,建立临床、基础和相关企业的多学科多渠道的协同攻关机制。 五、承担公益性任务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一)参与国家卫生政策的制定。参与检验医学相关的国家卫生政策制定以及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策略的制定。 (二)具备新发突发传染病应对能力。具备新发突发传染病核酸大规模检测能力,配置核酸检测平台≥5 套;检验人员中熟练掌握 PCR 检测技术人数≥50 人;具备病毒核酸检测能力≥10000 人份/日,并能够短期内进一步拓展。建有检验技术专家团队和医疗队,并具有开展检验相关科技攻关的研究平台和专业人员。 (三)具备重大传染病病原体监测能力。是国际或国家级重大传染病病原体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具备监测病原体流行及耐药的技术能力。 (四)开展检验医学科普和宣教工作。通过线下、线上多种途径开展面向患者及公众的检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对检验医学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服务于大众健康。 六、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 (一)推进建设覆盖全国的检验医学协作网络。具备建立覆盖全国 31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各级医疗机构协作网络的能力,开展检验技术和质量管理培训,加速卫生行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先进检验技术的普及,加强对基层检验机构的技术帮扶。 (二)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牵头全国多中心临床研究,加快建立参考区间国人标准,并在全国各级医院推广使用;统一临床检验标准,推动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三)信息化建设。基于医院信息平台强化检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系统功能覆盖样本接收、检验进程跟踪、检验质量控制、报告自动审核的检验全过程,扩大自动审核的覆盖项目及自动审核通过率,提高检测能力,并促进检验标准化及同质化建设。利用信息化管理实现检验医学科人、财、物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水平。 (四)检验大数据开发。深度挖掘检验大数据,探索在构建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疾病早期诊断和风险预测模型、检验图像智慧识别等方面的运用,提高检验指标的诊断效能,做好检验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五)医院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公立医院应当落实“两个允许”,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逐年提升。 附表:必备检验项目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