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国卫规划发〔2022〕30号)

2022-12-1 09:28|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927|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坚持统筹集约,共建共享;坚持服务导向,业务驱动;坚持开放融合,创新发展;坚持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到2025年,初步建设形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 ...

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国卫规划发〔2022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老龄协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十四五”期间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制定了《“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2022117

 

 

“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创新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关键窗口期。为抢抓信息革命机遇,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强力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和《“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等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行业大力推进健康中国、数字中国两大战略融合落地,深入实施“十三五”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规范应用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发展,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为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度规范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实施“十三五”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安全规划,初步形成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大数据发展和“互联网+”服务为引领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实施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推进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发布220多项卫生健康信息化标准,逐步实现信息化建设“书同文”“车同轨”。

(二)互联互通的平台基础逐步夯实。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建成,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实现各级平台联通全覆盖。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基础资源等数据库,强化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应用系统数据集成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公立医院逐步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平台推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全国建成1700多家互联网医院,7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60多个城市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码)通”,2200多家三级医院初步实现院内互通。

(三)疫情防控的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发挥大数据在疫情防控、监测分析、病毒溯源、物资调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搭建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强化部门协同、信息联动、数据共享,支撑重点人群排查与密接人员追踪,降低社会风险。“互联网+医疗健康”发挥突破时空限制免接触优势,在保障患者就医需求、降低患者感染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辟了线上抗疫战场。运用大数据追踪风险人群,提高排查工作精准性、及时性,支撑做到“四早”“四清”。推进健康码政策统一和标准一致,实现核酸检测结果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共享,保障群众有序出行,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

(四)便民服务的应用成效不断凸显。推进业务协同体系建设,全国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推进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10项服务30条措施,深化便民惠民“五个一”服务行动,全国各级医院普遍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分时段预约就诊、诊间结算、医保联网、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优化改造就医流程,看病就医“三长一短”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国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地级市和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有力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五)网络安全的防护能力明显增强。贯彻《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印发《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卫生健康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建立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责任制。健全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保障任务,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力度,组建网络安全专家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举办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技能大赛,开展全行业网络安全监测,不断提高快速处置网络安全事件能力,切实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但目前仍处在夯台垒基、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在基础设施、共享应用、投入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与弱项,特别是统筹协调机制还不健全,法规标准建设有待强化,信息化建设投入机制有待完善,专业人才较为匮乏,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尚未充分激活,“数字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网络安全形势严峻复杂,数据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从国际上看,全球加速迈进数字化发展快车道,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深刻冲击和挑战全球医疗卫生体系,数字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影响更加深刻。面对数字化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必须进一步夯实全民健康信息化新基建,培育卫生健康服务新业态,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发展新动能,构建数据要素治理新格局,努力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应用需求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大势,把握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思维,以引领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促进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进一步畅通全民健康信息“大动脉”,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有力支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重塑管理服务模式,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为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集约,共建共享。坚持统筹布局,深化共建共用,增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以构建大平台、大系统、大目录为导向,加大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巩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成果,进一步破除数据共享壁垒,畅通数据共享通道,推进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坚持服务导向,业务驱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信息赋能为关键,以优质服务为导向,以智慧决策为基础,以协同治理为手段,形成应用牵引建设、服务促进联通的发展机制,推进信息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缩小“数字鸿沟”,发展和推广便民惠民服务,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坚持开放融合,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构建基于数据驱动的生态系统,强化区域数据汇聚应用,推进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的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创新数据供给方式,深化数据开发利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关键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开放共享,不断提高卫生健康行业治理水平。

坚持规范有序,安全可控。树立科学的网络安全观,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把安全治理贯穿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构建权责可界定、过程可追溯、安全可审计的制度规则,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规范资本参与和监管,促进公平和有序竞争,确保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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