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服务要求 6.1各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医疗、预防、康复、安宁疗护和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全方位健康服务。 6.2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应根据服务项目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开展,或者在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开展。饮食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经过专业培训且合格。 6. 3各机构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有家人知情网意或专人配合完成。在老年人及其家属共同参与下,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并由本人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及风险告知书。定期检查老年人的体质和心理变化,定期评估。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及实施方案。 6.4各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网络服务平台,以便及时了解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的开展情况,加强远程便捷程度和干预效果。 6.5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操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相应医疗服务项目时: ——技术操作应符合GB/T 21709.20及GB/T 21709.21的规定: ——刮痧技术操作应符合GBT 21709.22的规定 ——拔罐技术操作应符合GBT 21709. 5的规定: ——艾灸技术操作应符合GBT 21709. I的规定: ——穴位敷贴技术操作应符合CGBT 21709. 9的规定等。 6.5服务人员所使用的器具用具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6.6各机构对各项中医健康养老服务措施实施过程出现的不良事件应制定预案。 7服务流程 7.1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具体服务流程应包括服务接待、老年需求及能力评估、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服务反馈等。 7.2按待服务应包括了解并记录服务对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疾病史等内容,介绍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匹配合适的服务人员并对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及时给予反馈。 7.3各机构应定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中医药健康指导,制定相应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计划。 7.4根据服务计划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服务期限和地点; ——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违约责任; ——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一一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7.5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协议等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为老年人建立服务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老年人 健康档案相关资料; ——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报告; ——具备中医服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中医评估报告; ——服务计划表; ——各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记录; ——协议。 8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 8.1评价内容与方式 8.1.1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评价宜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一服务质量; ——服务项目; ——服务人员; ——服务满意度(线上、线下填写) ; ——工作记录与归档情况。 8.1.2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评价宜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 8.2 持续改进 8.2.1机构服务人员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8.2.2机构应对收集的中医药健康养老相关意见和建议、自查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情况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效可行措施,以实现持续改进。 8.2.3机构应应从服务的适应性、可及性和服务方法、技术手段和质量、水平、能力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王国强,杨文明.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战略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9. [2]上海市“治未病”发展研究中心编著.养老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手册[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